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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污染!湖北荆门再发紧急通知!

2021-01-06 09:47:46 荆门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和市场主体:

受上游污染传输及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荆门市空气质量在 1 月 4 日 1 时起开始恶化,9 时荆门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截至当天11 时荆门市空气质量已持续 3 小时处于重度污染水平,预计短时段小时空气质量持续在重度污染水平。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削减本地污染程度,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采取紧急管控措施,请严格执行。

一、夯实市场主体责任

1. 环卫作业公司在日常作业的基础上,按30%增加作业频次,并扩大作业范围。

2. 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三个六”扬尘管控标准进行施工,落实不到位的实施停工整改。

3.涉气企业环保设施要稳定达标排放,否则实行停产减排。

4. 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务必确保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二、开展执法监管

1.各县(市、区)要加大重点区域扬尘管控力度,各级网格员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2.住建部门负责并组织开展建设工地巡查检查专项行动,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实施停工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3.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机动车管理,对上路机动车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冒黑烟或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机动车辆。

4. 城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传达至环卫作业公司,并对环卫作业的频次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全覆盖检查;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禁止露天烧烤行为,严查油烟直排行为。

5. 交通部门负责加大环城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清扫洒水频次,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大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

6.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执法检查抽查,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7.气象部门负责做好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

三、完善技术支撑

先河专家团队负责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提出管控建议。当荆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呈轻度污染时,每日开展三次预测分析;呈中度污染及以上时,每2个小时开展一次预测分析。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力度,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在微信工作群中上传图片、文字)。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现场组要对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巡查。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重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