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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2021-01-11 12:54:39 连网

近日,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连云港市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根据各企业绩效分级水平,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连云港市高质量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刘海军介绍,自2018年以来,连云港市每年开展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编制修订工作,2020年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开展了新一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修订工作和企业绩效评级申报工作。

据了解,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企业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和运输方式等绩效指标,对钢铁、石化、铸造、水泥(含粉磨站、水泥制品)等39个重点行业开展绩效评级。经企业自评、县区初审、市局复核、专家会审,现有1084家涉气工业企业被纳入工业源清单,306家施工工地被纳入扬尘源清单,不同排放规模的汽柴油车、燃气汽车(微型、轻型、中型、重型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被纳入移动源清单等。其中B级企业2家、C级企业124家,预警期间根据企业的绩效,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落实差异化减排。

在具体的执行中,连云港市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开展绩效分级,在满足连云港市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差异化管控。刘海军介绍,39个重点行业以外的企业,则根据《关于修订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大气办〔2020〕6号),经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审核,有23家企业、6家建筑、市政工地符合豁免要求,纳入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

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明确了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下的具体应急减排措施,对列入应急管控清单的企业,采取“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的管控措施,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把管控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生产设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对治理水平低、污染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当发布预警信息时,连云港市严格按照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列入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的企业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应急减排清单的有效实施,连云港市在预警期间取得了污染“削峰”效果,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江苏连云港,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