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采煤
  • 毕文章:堵住煤矿领导下井的漏洞

毕文章:堵住煤矿领导下井的漏洞

2010-07-09 09:26:37 荆楚网

国务院要求煤矿领导要轮流和工人一起下井、升井,能够有效地遏制矿难的发生,这注定就是上鞋不用锥子——真(针)好。但是,一定要防止某些煤矿领导钻空子,保证这项措施不流于形式,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

 

煤矿和非煤矿山之所以频频发生矿难,是因为主要领导把矿工的生命当成草芥来对待,忽视安全工作,根本就舍不得投入造成的。国务院的新规抓住了问题的“七寸”,让企业领导和工人一起下井、升井,领导不爱惜别人的生命,总不能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吧?这对于遏制矿难的发生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个人觉得,新规只是一个框架,还必须制定科学的细则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窃以为,这个新规无疑就是筛子装面——漏洞百出,某些领导要钻空子那真是易如反掌。我在这里闭门造车就能想出几种方法:一是糊弄工人。领导跟着工人一起下井,脚跟还没站稳呢,就以各种借口溜之乎也,谁敢说个不字?二是弄虚作假。临时提拔工会副主席等“虚职”,冒充煤矿领导,应付上级检查,如何识破?三是雇人下井。花钱找来一些人“委任”他们当副矿长、副书记等,让他们替主要领导下井,如何处罚?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要想克服这些弊病,就必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细致规则堵住所有的漏洞。

 

众所周知,煤矿不缺乏安全生产的制度,而是缺少执行的力度。有了新规以后,为了做好检查监督工作,难道还得增加机构和人员吗?如果是那样,就真是莫大的悲哀了。在我看来,矿山安全监察部门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免得新规成为一纸空文。要做到这一点,安全监察人员只是在地面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深入井下和工人同甘苦,共患难。安监领导也不能当甩手掌柜的,也要经常下井体验生活。更重要的地方政府的市长、县长、乡长等也得定期深入井下检查监督。唯有如此,才能督促煤矿加大投入,及时地发现隐患,保证工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领导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