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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简析

2010-07-15 08:30:55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推进“三项行动”和“三个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实现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但内蒙古安全生产形势仍然较为严峻。

一、上半年内蒙古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全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665起,死亡78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40起,下降1.79%,死亡人数减少56人,下降6.67%。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是年度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42.62 %,在年度控制指标进度范围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95起,死亡15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6.86%,死亡人数增加14人,上升10.29%。

重点行业情况:

煤矿发生事故7起,死亡3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36.36%,死亡人数增加17人,上升80.95%;

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事故14起,死亡1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死亡人数减少19人,分别下降44%和57.58%;

建筑业发生事故17起,死亡3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34.62%,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10%;  危险化学品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各增加1人;

烟花爆竹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5人;

其他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52起,死亡5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6起,上升44.44%,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14.58%;

火灾事故5314起,死亡2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11起,下降10.31%,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13.64%;

道路交通事故2218起,死亡57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88起,上升28.21%,死亡人数减少77人,下降11.85%;

铁路路外事故33起,死亡2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死亡减少5人,分别下降25%和17.86%;

民航、水上交通没有发生事故。

上半年,3至9人的较大事故发生24起,死亡82人,起数减少9起,死亡减少68人,分别下降27.27%和45.33%,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9起,死亡63人,分别下降26.92%和46.61%。

上半年内蒙古发生了一起死亡32人的煤矿透水特大事故;一起死亡10人的铁路施工工程隧道塌方事故;一起死亡10人的铁路隧道施工人员住所火灾事故。

二、上半年内蒙古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特点

1.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仍然保持着下降态势

全区事故总量减少140起,死亡人数减少56人,分别下降1.79%和6.67%,保持自2005年以来连续六年下降。

2.在建项目发生三起重、特大事故

在两个月内发生三起重特大事故,共死亡52人,这在近年来是少有的。三起事故均为中央企业在建项目。

3.3—9人的较大事故明显下降

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死亡人数减少68人,分别下降27.27%和45.33%,其中道路交通分别下降26.92%和46.61%。

4.重点行业事故有升有降,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上半年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的行业(领域)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农业机械、铁路运输和道路交通,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7.58%、33.33%、17.86%和11.85%;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的行业是:煤矿、烟花爆竹、危化、消防火灾和建筑业,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80.95%、250%、50%、13.64%和10%,其中煤矿、建筑业、烟花爆竹死亡人数上升均受较大以上事故的影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两位数下降,确保了内蒙古总量指标的下降。

5.从地区来看,六升六降

从各盟市的情况看,事故死亡人数呈“六升六降”的态势。六个下降的地区是:赤峰市(39.29%)、巴彦淖尔市(36.51%)、锡林郭勒盟(30.77%)、阿拉善盟(30%)、兴安盟(27.59%)、呼伦贝尔市(14.47%);六个上升的地区是:乌海市(108%)、通辽市(18.03%)、鄂尔多斯市(8.86%)、呼和浩特市(5.94%)包头市(4.40%)、乌兰察布市(2.82%)。

(二)事故类型及原因

从事故类型上看,上半年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112人(不包括煤炭企业),其中坍塌21人、高处坠落20人、机械伤害16人、中毒和窒息11人、爆炸8人,分别占工矿商贸死亡人数的18.75%、17.86%、14.29%、9.82%和7.14%。从原因上看,以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造成的死亡人数最多,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的33.04%,其他原因死亡的有:缺乏安全知识、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设施缺乏等,分别占死亡人数的11.61%、9.82%、8.93%和7.14%。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73人,按原因分类以机动车违法事故比重最大,占事故死亡人数的87.46%。其中超速行驶、逆行、酒后驾车和违法超车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机动车违法事故死亡人数的17.33%、11.15%、7.97%和5.98%。

总之,上半年内蒙古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隐患。三起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加倍努力,以高昂的斗志,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措施,继续推进“三项行动”和“三个建设”,全面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内蒙古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