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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被列入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2022-05-17 14:12:35 江南时报   作者: 殷文静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苏州市被列入“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名单。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近年来,苏州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积极探索和实践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步伐,固体废物污染处置及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等多个国家级试点示范,构建起循环经济体系,为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提供了坚强保障。
 
同时,苏州市组织编制《苏州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纳入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篇章。
 
“十三五”期间,苏州市全面提升处置能力,将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项目落地。危险废物方面,苏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34.7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达227.3万吨/年,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同时,处置价格也更趋合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方面,建成2个合计年处置能力33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另有1500吨/日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将建成投运。医疗废物方面,建成3个合计处置能力达2.44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可全面满足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苏州的重要举措,苏州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为美丽苏州建设筑牢“绿色基底”。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