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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扩容提速

2010-07-22 11:20:42 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 晏琴  

从新疆到西部12省(区市),从油、气到整个资源品类,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透露的资源税改新政,或将完成从试点地域到征税品类的双重扩大。

  继6月1日率先在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之后,改革范围在近期已确定扩大到整个西部地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日前举行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这意味着,资源税改政策将扩大到整个西部12个省市。

  此外,还有报道援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的说法,资源税改革可能将于9月1日推向全国。
 

  覆盖西部

  作为援疆重要支持政策之一,资源税改革今年终于迈开第一步。6月初,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宣布从6月1日起在新疆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时隔一个月后的7月8日,在国新办就西部大开发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表示,中央已经明确在新疆自治区开展资源税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国推开。

  而新疆所在的西部地区首先被纳入其中,改革将在西部地区全面推广。中国西部地区共包括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除新疆外,还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广西、内蒙古。

  除了试点地域扩大外,本次资源税改在“征税品类”上也进一步扩大。此前因故未纳入新疆资源税改的“煤炭资源”,在本次会议上亦被囊括其中,由油气拓宽至煤炭、原油和天然气。

  分析人士指出,这体现了中央在全局把握上的决策意图。在西部省市区的资源生产格局中,相对于新疆的油气来说,煤炭资源税改对于西部其他省市如陕西“含金量”更高。

  此外,“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也是本次改革的亮点之一。在此之前,对石油、天然气、卤水、盐等12个矿产品采取的“从量计征”的方式开征资源税,税率普遍偏低,加剧了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未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

  有利时机

  从新疆到西部12省(区市),从油、气到整个资源品类,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透露的资源税改新政,或将完成从试点地域到征税品类的双重扩大。而前后政策下发的时间间隔仅为短短的一个月。

  “原先业内估计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半年后才向全国推广,目前看来时间有所提前。”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天然气专家刘毅军教授对此表示,目前的确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一个有利时间窗。中央可能也是考虑机不可失,所以加快了改革步骤。

  观察者指出,中央正借西部大开发之机,开始全面试行推广资源税改。

  “今年是西部开发十周年,能够感觉到西部大开发明显提速,资源税改革的步伐也应当相应跟进。在整个西部地区推进资源税改革,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和重视。”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资源税改革方案的推广与西部大开发新阶段的战略有直接关系,在新疆地区试点成功后,资源税必然为下一阶段的西部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

  在8日上午举行的西部大开发1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这个改革对于战略资源富裕的西部地区来讲,将会明显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据此前测算,新疆因资源税改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加超30亿元。

  “现在是一个非常值得珍惜的、应当抓住的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时间窗口。”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今年有关部门的改革文件里面,都把这一项明确列入了。这样一个改革的启动,对于像新疆这样的西部欠发达而资源富集的地区,正面效应会非常可观。

  不过,目前关于西部地区资源税改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财政部方面并未最终确定。而何时能够覆盖至全国,官方也没有公开给出时间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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