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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一大批环保政策标准生效

2022-12-06 08:34:59 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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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即将施行的环保政策(9条)

01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下称“条例”)经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并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监管、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废、建筑垃圾与农业固废等几大方面入手进行了具体规定。

02 《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2022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03 《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

全国首部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自然恢复、系统治理,社会参与、合理利用的原则,统筹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矿山生态修复应当结合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等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04 上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的意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的意见》该意见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文件要求夯实微生物菌剂提供和应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评价单位的服务标准、强化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和指导服务及推动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自律自治作用。

05 上海《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从12月开始生效,有效期五年,涉及内容共30项。此份清单包括鼓励事项11件、引导事项8件、禁止事项11件,并明确在本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外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严格规定或新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06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用水,维护用水人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发布。条例明确,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用水节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07 《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消纳,马鞍山市发布《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地方城市规划区(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文件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08 《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22年8月25日经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9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后公布,条例将自12月1日起施行。在烟台市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以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本市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生态环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09 《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进哈尔滨市生态文明建设,日前,《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并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的市场准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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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准(10条)

10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编号为GB/T50759-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50759-2012)同时废止。

11 浙江《城镇供排水管网智能化技术标准》

《城镇供排水管网智能化技术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279-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标准共分7章节,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数据采集与管理、基础应用、智能应用及安全管理。

12 浙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况自动监控技术规范》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归口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况自动监控技术规范》全文公开,12月1日起施行!本文件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况自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系统组成、现场端监控子系统技术要求、中心端监控子系统技术要求、工况异常判定及处理、系统验收技术要求和运行维护。

13 广东《化工园区碳中和建设规范》

广东省低碳产业技术协会批准 T/GDDTJS 07-2022《化工园区碳中和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自 2022 年12月01日起实施。该文件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化工园区碳中和建设的基本要求、管理体系、建设内容、保障体系等。

14 山西《煤炭绿色开采技术指南》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标准文件《DB 14/T 2535—2022煤炭绿色开采技术指南》,计划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文件给出了煤炭绿色开采的总体原则和技术路线的指导意见,适用于全省井工煤矿绿色开采的技术选择。

江苏省级环保标准三连发、12月26日同时生效

15 《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于2022年9月26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规定了酿造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颁布实施后,国家或本省发布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文件未作规定或严于本文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应执行其相关文件规定。

1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在用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17 《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燃气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主要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限值为5mg/m³、二氧化硫为35mg/m³、氮氧化物为50mg/m³。并且,文件明确,该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固定式内燃机、单机输出功率10 MW以上的固定式燃气轮机组的发电厂。

18 《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

中华环保联合会12月1日批准发布《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T/ACEF 043—2022)团体标准全文,自12月1日起施行!本文件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几何形折板除雾器的产品结构和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喷涂、制药、造纸、有机化工、炭素、印染、橡胶、食品加工、餐厨与垃圾处理、污水污泥处理、垃圾干化等领域,采用气体与几何形折板冲突后边界层分离产生漩涡气流而形成心力与负压区;离心负压使得雾滴及颗粒物团聚与凝并作用去除废气中含雾滴及颗粒物的预处理设备。

19《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

中华环保联合会12月1日批准发布《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T/ACEF 044—2022)团体标准全文,自12月1日起施行!本文件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涡流强化式除尘器的产品结构与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铸锻造、机械加工、造纸、喷涂、纤维、印染、橡胶、食品加工、包装印刷、木材、建材、炭素、污泥干化、污泥焚烧处理等领域采用离心负压涡流强化原理进行含尘废气净化的设备。对含水汽、粘性粉尘等有机废气采用离心负压涡流强化原理进行预处理的设备可参照执行。

来源:环保在线、VOCs前沿(仅供分享交流不作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和原作者出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环保,政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