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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价格督查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价格督查工作

2010-07-28 10:04:02 国家发改委网站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监察部、环保部、电监会、能源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郝卫平为组长的国家电力价格督查组第七组一行八人于2010年7月22日——24日在我区开展电力价格督查工作。督查组在桂期间,听取了自治区物价局代表广西政府对广西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和组织开展全区电力价格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在自治区物价局程华兴副局长和商品价格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分别到广西电网公司、钦州供电局、钦州电厂、中铝广西分公司等企业对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等执行情况实地进行督查。督查组在与广西各有关部门交流反馈意见会上,对广西在贯彻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二是对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认识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积极配合,效果明显。三是在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态度积极,坚决主动。四是在上网环节电量电费结算方面相对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五是在发电环节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效果明显。六是在调度上具备节能调度条件,符合国家节能调度要求,力度大。

监督组对我区在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我们下一步工作也提出了要求:

一是对高耗能企业进一步分类、甄别,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提出超能耗企业和产品名单,并从6月1日起实行惩罚性电价,希望此项工作抓紧推进。二是目前脱硫电价扣减工作还有一些欠缺,虽然有多方面原因,但扣减脱硫电价政策一定要执行。三是对华润水泥厂减免城市公用事业(1963.465,0.75,0.04%)附加,从性质上属于优惠电价,应予取消。四是对非主网供电区在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时要更加重视,加强管理、监测、监管。五是电网企业在节能减排中要更加规范有效,政府在政策上要给予更多的支持。

汇报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杜新主持,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杨京凯(兼物价局长)、潘文峰、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程华兴以及自治区工信委、监察厅、环保厅、电监会、广西电网公司、大唐集团广西分公司、广西投资集团、中电广西防城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广西分公司、国电广西分公司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国家电力 价格 督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