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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我国将立法规定金融界环保责任

2010-07-30 10:40:58 新闻晨报

昨天,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一项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表示,政府对于环境污染干预大多数属于事后介入,以行政处罚为主要手段,而绿色金融对环境污染的约束却是从源头进行控制,具有事先预防和手段灵活性的作用,对企业环保来说,成本更低也更有效,更有约束和规范。

张穹透露,今后在立法上将明确绿色金融的制度引导,“传统的金融业是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绿色金融则是通过金融杠杆实现促进环保的政策目标,因此需要从制度上将金融主体环保社会责任法制化。”据悉,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订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将法律和金融内化成具体的绿色信贷、绿色融资等制度,从而形成稳定的社会预期和固定的行为模式,在金融环保的法律规定和修订当中,明确实施绿色金融的制度措施,强化绿色金融对环保的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国务院 法制办 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