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南方三省(区)绿证数据校核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按要求开展各自数据全量校核。其中:地方电网企业、增量配网企业应及时向所在省(区)电网公司报送校核结果,配合处理不一致数据;广东、广西、海南电网公司组织本省(区)范围 内绿证核发数据的校核审核工作,对校核不一致的,要认真查找 问题原因,做到100%准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协调解决项目 无法匹配等问题,及时向南方能源监管局反馈校核结果(广西、 海南数据先报南方能源监管局广西业务办、海南业务办审核,审 核通过后由资质处汇总),待南方能源监管局审核通过后向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报送。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