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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退役潮来袭!14万家企业争夺千亿市场

2025-06-10 08:43:18 环球零碳   作者: 王磊明  

2024年,被称为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元年”。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起,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的质保期限。

到2024年,八年质保期限已到,动力电池大规模退役潮即将到来。

据预计,2024年退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突破30万吨,同比增长33%。到2030年,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突破千亿元。

于是,自2024年开始,国家就加大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部署力度。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梯次利用;

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提高了技术指标要求,细化了安全环保要求;

2025年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并审议通过了《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5月26日,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主持召开专班第一次会议。会议强调,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

利好政策频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走上了“快车道”。企业和地方政府也加快了电池回收的布局。

01

国家:“规范化”引导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主要分为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两大类:

当电池容量在50%至80%时,会将退役动力电池拆解重组后进行梯次利用,作为应急电源、储能设备、低速电动车等,继续服役。

当电池容量衰减到40%以下时,进行拆解、破碎等处理,提取其中的锂、钴、镍等原材料,“再生”为新电池。

2018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认定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五批156家企业的“白名单”。其中,梯次利用企业93家,占比59.6%;再生利用企业51家,占比32.7%,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双资质企业12家。

数据来源:工信部

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超14万家,拥有资质的企业仅占1‰,多数企业仍以“小作坊”形式存在。

《规范条件》只是部门规章,缺乏强制约束条件,由企业自愿性申报,不申报也能从事生产运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规范化回收率不足25%,绝大部分都流向了非合规企业,存在较大的安全、环保风险。

“白名单”企业也在竞争。EVTank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国“白名单”锂离子电池的梯次利用和回收拆解产能为423.3万吨/年,2024年中国废旧锂离子电池实际回收量只有65.4万吨,产能利用率仅为15.5%,合规企业普遍“吃不饱”。

在此形势下,2024年3月,工信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企业申请工作的通知》,明确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

进入到2025年,不论是《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还是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会议,均将法规标准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此外,上游原材料价格跌落,如碳酸锂价格从历史高点60万元/吨跌至目前的6万元/吨,暴跌90%,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利润空间被极大压缩,推动了“白名单”企业产能收缩,抑制了非“白名单”企业的热情。

02

地方:“产业化”布局

对于地方而言,回收利用是发展动力电池产业的重要一环,多个新能源汽车或动力电池产业大省入局争抢这块“蛋糕”。

先是安徽省。

2024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量首次突破百万大关,达168.4万辆,同比增长94.5%,位居全国第二;2025年1-4月,安徽省以49.57万辆的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200%,位居全国第一。

安徽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作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截至2024年6月底,安徽省在建在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能超45.3万吨,已建成综合利用产能30.5万吨,位居全国第2位、长三角第1位;培育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11户,数量位居全国第4位,长三角第1位;2023年,安徽省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共计2.4万吨,约占全国总量10.67%。

2024年7月,安徽省汽车办等印发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创建一批省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群。

然后是四川省。

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底,四川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0.2万辆,增长56.4%。现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11家、回收服务网点512个,综合利用能力约6.9万吨。预计未来2-3年四川省废旧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退役潮”。

2025年4月、5月,四川省相继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将全省划分为4—5个回收利用区域,逐步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03

企业:“规模化”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是推动全生命周期减排和打造“绿色闭环”的关键举措。

《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于2023年8月正式生效,对废旧电池回收率、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1)锂电池回收率到2025年底不低于65%,2030年底不低于70%;

2)锂材料回收率到2027年底达到50%,2031年底达到80%,钴、铜、铅、镍回收率2027年底达到90%,2031年底达到95%;

3)钴、铅、锂、镍再生材料使用比重2031年底分别达到16%、85%、6%、6%,2036年底达到26%、85%、12%、15%。

法规还对电池企业设定了碳足迹披露、碳足迹性能等级、最高碳足迹阈值的“三件套”要求。

不论是电池回收率、再生材料使用比例等直接要求,还是碳足迹等间接规定,产品出口到欧盟的动力电池企业开展回收利用已是“不得不为”。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出于战略布局及品牌效应的需要,积极主动地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2025年3月,宁德时代发起了“全球能源循环计划”。根据2024年年度报告,宁德时代已建立覆盖全球的回收基地,形成了大规模、广泛的回收网络体系,具备27万吨废旧电池年处理能力,镍钴锰金属回收率可达99.6%,锂金属回收率可达93.8%。

“国家队”——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成立,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大爆发的标志性事件。

2025年4月18日,中国资源循环集团电池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大举铺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务,并建立国家电池数据中心、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国家级电池银行、国家级电池回收示范基地等四大平台。

随着动力电池退役潮的来临,回收利用产业正迎来从“政策推动”到“市场驱动”的关键转折点。从国内看,这是动力电池企业践行“双碳”战略的要求也是打造完整产业生态的需要;从国外看,这是动力电池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要求,也是提高绿色品牌影响力的需要。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动力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