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着力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的战略基地。
《若干意见》明确,支持煤层气勘查开发,鼓励煤炭兼探煤层气,煤炭煤层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煤层气资源,在完成试气作业后决定继续开采的,按照探采合一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鼓励中小矿山分布集中的区域开展矿业权整合,推动矿产资源高效开发。
《若干意见》指出,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矿区生态修复监管和验收机制,依法实施信用管理,制定生态修复方式判定标准,推动形成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针对矿业权圈而不采,开发利用不足等问题,《若干意见》提出,探索“限定最高报价+方案比选”等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避免因高价竞得矿业权而压缩勘查开发投入。同时,加强矿业权动态管理,强化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探矿权续期核减面积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探索提高矿业权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