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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等4省有望首批试点征收环境税

2010-08-11 17:15:00 华西都市报

8月9日,江西省地税局官员对记者透露,该省正在向国务院申请环境税开征试点,目前申请正有待有关部委的受理。

与此同时,记者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获悉,环保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湖北、湖南、江西、甘肃四省则有望成为首批开征环境税的试点地区。

试点草案还在征求意见阶段

“环境税这一新税种的开征时间表,需由国务院统一部署。”负责环境税方案起草的专家之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孙钢表示,在试点开征阶段,环境税更可能以央地共享税种的形式开征。

今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将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记者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了解到,环境税试点草案目前正处于征求各省意见阶段。

对于中西部试点省份而言,这一新税种无疑将对地方财政起到补充的作用,并弥补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所产生的外部负效应。

环境税征收将促使产业升级

但部分人士担忧,尽管新税种会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但在其他省市未开征环境税之前,先行开征环境税会造成一定的产业转移。

比如,由于湖南省的支柱产业集中在火电、钢铁、建材等高能耗企业,环境税征收无疑会对湖南省的现有支柱产业产生冲击,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产业转移的情况。

而孙钢认为,环境税迟迟无法提上开征日程的重要原因,是有关决策部门担忧,环境税会诱发成本推动型通胀。“企业通过产品提价的方式来转嫁环境税收成本,这种可能性不能不为决策机构所考虑。”

湖南大学会计学院财税系主任罗宏斌则表示,虽然开征环境税在短期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但从长远上说,能促使湖南省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对湖南的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都有好处。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江西 环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