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工作要求,南方能源监管局联合广东省能源局组织电力交易机构和有关市场主体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广东电力市场常态化开展年度交易实施方案》,以制度创新破解电力市场交易痛点,推动电力市场从“阶段性交易”向“常态化运行”转型,标志着广东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入“常态化交易、精细化管控”新阶段。
针对年度交易窗口期短带来的交易组织压力大等问题,组织相关方开展多轮次、深层次专题研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常态化开市、多轮次组织”的连续交易模式。一是在批发交易环节,年度交易分阶段进行,依据当年相关市场边界及参数设置交易上限和交易品种。二是在零售交易环节,自每年二季度起开放后续年份的零售合同签订工作,推出“批发均价+浮动费用”模式的标准平价套餐,降低电力用户参与电力交易门槛。三是在风险防控方面,强化全链条的履约风险管控,要求售电公司在登记零售合同前,须满足相应的初始信用额度条件,并提交履约保函等担保凭证。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联合有关方面加强研究探索,持续推动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机制,以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实践,更好促进广东电力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