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达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增加16.9亿千瓦,年均增长12.0%。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超六成。202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超过八成;全口径新能源(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报告预测,2026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判断,预计202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9-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预计全年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在15.7-16.3亿千瓦。
预计2026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有望超过3亿千瓦。预计2026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年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达到总发电装机的一半,煤电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1%左右。
发布会上,中电联统计与数智部、规划发展部、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新社等近20家媒体参加本次发布会。
报告全文如下:
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5年以来,电力行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攻坚克难,统筹做好保供电、促转型、深改革、稳投资、优服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应持续绿色低碳转型,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一、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一)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5.7%)提高0.9个百分点。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在2025年实现两大突破:一是我国年度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达10.37万亿千瓦时。该规模超过美国全年用电量的两倍,高于欧盟、俄罗斯、印度、日本全年全社会用电量的总和,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二是月度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7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02万亿千瓦时,这也是全球范围内首次。
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速持续快速增长。2025年,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增速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畜牧业、渔业、农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4.6%、9.3%、6.5%。近年来农林牧渔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用电量持续较快增长。年度电力消费系列指数显示,农林牧渔业用电指数为168.2,“十四五”以来增长68.2%,年均增长11.0%。
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前稳后高”。2025年,第二产业用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4.0%,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4个百分点。二产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9%、2.9%、5.1%和4.5%,整体呈“前稳后高”态势。“十四五”期间,第二产业用电量年均增长5.3%,始终保持稳健的发展速度。
分大类看,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快速扩张,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6.4%,增速在制造业中明显领先。分季度看,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同比分别增长3.6%、3.9%、9.5%和7.9%,各季度用电量增速在制造业中均处于领先水平,其9个子行业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消费品制造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3%。各季度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0.6%、-0.1%、2.1%和2.5%,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速在三、四季度持续回升,反映出外贸环境变化压力下我国消费品制造业较强的增长韧性。四大高载能行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8%。各季度同比分别增长1.1%、0.7%、3.2%和2.3%。子行业中,受国内工业活动扩张与“两新”“两重”政策驱动,有色金属工业总体稳定增长,全年用电量增速为1.7%,四季度增速达3.3%。
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2025年,第三产业用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9.2%,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5个百分点;三产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2%、9.0%、8.3%和10.3%,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十四五”期间,第三产业用电量年均增速为10.5%,保持较快增长。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桩、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技术快速发展拉动下,2025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7.0%;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8.8%,年度电力消费系列指数显示,充换电服务业用电指数“十四五”年均增长59.4%。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平稳增长。2025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3%,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9.3%、6.4%和8.9%,三季度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在持续高温高湿天气影响下,拉动当季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规模超5000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十四五”期间,在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终端用能清洁化转型加快的驱动下,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年均增速7.7%。
全国所有省份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5%、4.9%、4.4%和4.4%,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十四五”期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年均增速为6.5%、6.9%、7.2%和4.0%,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全国所有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西藏、贵州、浙江、河北、吉林、福建等13个省份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超过八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同步加快。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1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0.2%。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992万千瓦、748万千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比超六成。截至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4.5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6594万千瓦;核电6248万千瓦;并网风电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473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从结构看,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2.4%,比上年底下降3.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降低16.7个百分点;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7.3%,比上年底提高5.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23.1个百分点。
新能源(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成为新增电量主体。2025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9%,增容减量效果逐步显现,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1.1%,比“十三五”末降低9.6个百分点;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4.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占总发电量比重为42.9%,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9.0个百分点。2025年,全口径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核电、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67小时,同比提高12小时。火电4147小时,同比降低232小时;其中,煤电4346小时,同比降低269小时;气电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核电7809小时,同比提高126小时。并网风电1979小时,同比降低14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088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
电网工程投资较快增长。2025年,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395亿元,同比增长5.1%。近年来,风光大基地建设推动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工程投资快速增长,2025年直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25.7%;交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4.7%。2025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32043万千伏安,同比少投产1519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47529千米,同比多投产13814千米。交直流输电通道的建设打通区域电力输送动脉,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跨区、跨省输送电量较快增长。2025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9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跨省输送电量21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内蒙古(3251亿千瓦时)、云南(1925亿千瓦时)、山西(1504亿千瓦时)、新疆(1340亿千瓦时)、四川(1261亿千瓦时)5个省份净输出电量规模超过1000亿千瓦时。
(三)全国电力供需平衡情况
2025年,随着一批保障性、支撑性电源及多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陆续投产,我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度夏期间,通过提升发电能力、强化资源配置、强化负荷管理等措施,电力系统有效应对平均气温历史最高、尖峰时段历史最长、负荷创新高历史次数最多的挑战,电力供需整体平衡。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短时寒潮引起负荷冲高,通过市场化手段、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供需形势平稳。
二、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电力消费预测
预计2026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综合考虑我国目前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建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预计2026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平稳较快增长。按照2026年我国GDP预计增长5%左右,并结合近年来我国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水平,以及不同预测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结果,综合判断,预计202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9-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全年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在15.7-16.3亿千瓦。
(二)电力供应预测
预计2026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年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达到总发电装机的一半。在国家“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继续保持较大投产规模,预计2026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有望超过3亿千瓦;新增有效发电能力1亿千瓦左右,与最大负荷增量基本持平。风、光装机合计占比有望达到总装机的一半左右,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预计202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27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在63%左右;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1%左右。
(三)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综合需求增长、电源电网投产以及一次能源情况,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地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供应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基本消除。度夏期间,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部分省份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度冬期间,各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若出现大范围极端天气、一次能源供应紧张等极端情况,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通过供需两侧共同发力,可以保障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厂发电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3.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4.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5.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6.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7.新能源发电类型包括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