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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

2026-09-01 09:48:45 中国质量报   作者: 记者徐建华  

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并出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通知》指出,此举旨在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守牢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底线,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问题主要包括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的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和新技术测试验证4个方面。其中,一致性主要指整车企业量产车技术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参数的一致性、相关国家标准的符合性等;整车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情况,包括采购标准、进货检验、零部件产品质量管理等情况;整车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包括人员能力、生产/检验设备、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管理体系等情况。

此外,可靠性主要指整车产品、关键系统和零部件的可靠性测试验证情况;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能否保证产品可靠性。耐久性主要指整车企业的新车设计使用寿命和研发周期情况;整车企业在车身材料选用、防腐工艺、结构防护等方面要求情况,整车产品缺陷、产品锈蚀、悬架断裂等问题情况。新技术测试验证主要指新产品创新设计对用户习惯、误操作风险、极端使用场景等风险评估是否充分,营销宣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新材料、新结构是否存在产品缺陷、疲劳失效等风险隐患情况;产品组合驾驶辅助及自动驾驶功能测试验证是否充分,产品及云端平台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防护是否充分,人工智能安全防护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是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用于案件、事件调查的日志留存是否完整。

《通知》提出,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是通过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审查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等,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具体包括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审查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6个方面。其中,在健全政策标准体系方面提出要研究构建适应新技术发展、引领汽车产业进步的汽车质量提升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创新设计、可靠耐久、环境适用性、定型试验规程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汽车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质量信息对内通报和对外披露机制等。

《工作方案》明确,此次监督检查对象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包括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6类)、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主要检查内容是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能力、企业设计开发及生产能力、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情况;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检查内容是产品准入相关检验检测情况、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相关检验检测情况。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