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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拟推动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

2026-09-04 08:16:42 中国能源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冯聪聪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拟推动天津市35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全量入市,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35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是指最高供电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带有工商业计量点的电力用户。天津区域内全部35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天津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完成注册入市业务,自主选择成为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当月办理完成注册入市业务,自次月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2027年度市场化交易预计于2026年11月起陆续组织开展,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应提前完成注册。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未按期注册入市的后果。自2027年1月1日起,未办理完成注册入市的上述用户,不再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全部工商业用电量暂按批发用户超用电量价格结算。未办理完成注册入市的35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的结算、电费追退补原则及流程参照电力市场批发用户执行,并参与用户侧偏差结算损益计算及清算。
 
在加强市场交易机制衔接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力交易机构应统筹做好新入市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的交易组织工作,加强省间省内市场交易衔接,持续提高中长期交易频次,缩短交易周期,增加省间绿电购电渠道,优化本地新能源与煤电同台竞价模式,以满足新入市用户灵活用电、清洁用能需求。
 
同时,市电力公司、增量配电网企业应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市场化用户与代理购电用户执行范围的界定。增量配电网企业可按照相应交易周期,对配电网区域内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10千伏及以下工商业用户进行用电量预测,暂委托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市电力公司应协同做好代理购电交易电量平衡、需求电量预测等工作。
 
此外,市电力公司、增量配电网企业应及时向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提供未办理完成注册入市的35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的档案、计量等基础数据,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化用户结算工作后,将结算依据及时推送市电力公司、增量配电网企业。



责任编辑: 江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