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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在3个月内被发现2次及以上超产的,将被依法关闭!

2026-10-13 09:05:41 今日动力煤

就在山西为保供“松绑”复产的同时,全国动力煤核心产区鄂尔多斯,正在把另一头的口子越收越紧。

最近,鄂尔多斯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五组数据(用电量、火工品审批使用量、矿井风量、运输煤量、入井人数)交叉比对,超产110%即按重大隐患停产整顿。

超产判定标准‌: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10%‌,或井工煤矿季度产量超过核定能力‌30%‌的,直接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罚措施‌:责令停产整顿,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追责问责、公开曝光等手段;对屡查屡犯的,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关闭红线‌: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3个月内发现2次及以上‌超能力生产行为的,依法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矿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