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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居民气价下月启用 每立方3.65元

2010-08-18 13:10:52 中国新闻网

在召开天然气价听证会一个月后,佛山最终统一天然气价格。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物价局获悉,从下月起,全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统一为每立方米3.65元。与之前听证会内容有较大变动的是,对经民政部门确认并持合法有效证件的低保家庭等优抚对象,每月优惠的天然气用量提高了2立方米/月。

优抚对象气用量提至20立方米/月

在此前听证会上,降价方案分为两套。“高明区燃气企业在听证会上也提出了诉求,但是我们还是考虑到其他区压力更大,因为顺德区在降价前,管道天然气价为全市最高。”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拟定全市居民用气价时已考虑了各区居民收入存在差距的情况,现在居民用气价格全市统一为3.65元/立方米。该负责人补充说,若高明、三水另行安排价格,则与全市实现民用气同网同价的方向有所偏离。

值得注意的是,市物价局公布的定价方案显示,根据低保用户等优抚对象的实际用气量情况(禅城区平均为15立方米/月)下月起对经民政部门确认并持合法有效证件的低保家庭、革命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每户每月天然气用量在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以下的,按气价给予30%的优惠,超过部分按居民用气价格计收。据了解,此前听证会公布的优惠标准为18立方米/月(含18立方米)。

广佛气价同价条件暂不具备

在上月听证会上,听证双方在方案提出降低民用气价格,对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气价格建立上下游价格同方向联动定价机制,并对销售价格实行成本、利润双控制。由于听证方案采用8%的成本利润率作为控制指标,比之前实际的成本利润率低较多,因此在气源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实际销售价格也会相应降低。

“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气价格实行下游销售价格与上游供货价格同方向联动的定价机制,具体价格由各区管道天然气企业根据气源价格、市场需求变化自行制定。”该负责人透露,市、区管道天然气企业要定期将经营情况报所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与此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管道天然气综合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的监管工作,原则上年度统算运行费用不得超过审定的标准、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8%,每年进行一次审核。

另外,对于何时能促成广佛管道天然气“同网同价”问题,市物价局解释称,实行广佛同价是努力目标,本次价格听证方案与广州居民用气价格仍有差距,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管网的建设和完善滞后于广州,经营规模相对较少,运行费用较广州高;气源结构中平价气源比例较广州低,综合气源价格较广州高;五区价格不统一以及广州市各区(市)价格不统一,因此暂不具备广佛同价的条件。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 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