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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项整治平顶山市煤炭洗选业 确定6类对象

2010-08-23 13:52:26 河南法制报   作者: 李红 郭跃华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平顶山市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平顶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全市煤炭洗选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凡按要求应取缔关闭的企业9月20日前必须停止生产,9月30日前按要求取缔关闭。省政府督导组将对平顶山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确定了6类整治对象:未取得审批手续,无证照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的煤炭洗选企业;破坏区域生态环境,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煤炭洗选企业;建设规模“报(批)大建小”的煤炭洗选企业;缺乏煤炭资源的煤炭洗选企业;位于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符合城乡规划的煤炭洗选企业;使用国家淘汰目录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产品)的煤炭洗选企业。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河南 平顶山市 煤炭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