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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确定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2010-09-01 13:28:24 中国化工报

近日,江西省首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正式公布,有3个化工工业园区和12家化工、新材料企业入选。

这3个化工工业园为湖口金砂湾工业园、樟树盐化工基地和新干县盐化工业城;12家化工企业包括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利新橡胶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江西省有关部门将在适当时候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对其中试点业绩突出、特色优势明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的,列为省级循环经济建设示范单位。列入省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的单位,在安排国家和省循环经济、节能技改、节能奖励、清洁生产、环保等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项目积极向国家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和试点区域内企业优先组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优先组织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企业认定。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江西 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