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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严格化工企业及尾矿库环境管理十项要求

2010-09-01 16:31:56 中国环境报

根据福建省政府、南平市政府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福建省环保厅、南平市环保局检查组和邵武市环保局近日先后对邵武市化工企业及选矿厂尾矿库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邵武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及尾矿库环境管理的通知》,从10个方面就企业环境管理做出明确要求,即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增强企业环境意识;各化工企业和选矿厂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范厂区排污管网建设,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严禁私设暗管;各化工企业必须加强对化工废水、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各选矿厂应规范尾矿库建设,切实保障尾矿库环境安全,尾矿库应通过安监部门验收;严格执行污染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台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修改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问题。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邵武 化工企业 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