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国家应设立新能源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2010-09-06 16:31:36 科学时报

近年来,开发利用新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能源战略和经济战略的重点领域。在这场全球性新能源蓬勃发展的浪潮中,中国的表现也十分引人瞩目,被誉为新能源发展最快、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2010年3月,美国皮尤基金会宣布中国2009年清洁能源投资超过了美国;美国进步中心发布清洁能源竞争力排行榜,提出中国已经是世界最大的风力涡轮发电机生产国、最大的清洁能源市场、最大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国,是世界上核电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规划,2011~2020年中国在新能源领域将累计增加投资5万亿元。确然,中国政府已把新能源放在一个很高的战略位置,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在一部分美国人看来,中国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俨然已成为行业的领头羊,对发达国家的优势地位形成了挑战。然而,事实是:中国只是取得超乎预期的总量增长,并未获得与之相称的技术能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其发布的《2010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迈向低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未来》中指出,中国实现未来低碳经济的目标,至少需要60多种骨干技术支持,在这60多种技术中有42种是中国目前不掌握的核心技术;美国商务部《清洁能源出口指南》也指出,中国现在缺的是能源效率技术和能源管理专长。

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尽管中国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最多,然而投资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分配。一是体现在行业之间,自从新能源热潮在国内兴起后,风能和太阳能受到极大的追捧,很多企业一拥而上,跑马圈地,在总资金一定的情况下,其他新能源领域得到的资金支持并不多。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下发38号文,将多晶硅和风电设备与钢铁、煤化工等行业一并点名,认为产能明显过剩,重复建设现象严重,需要及时调控。二是体现在产业链上下环节,很多新能源企业只关注当前的利益,投入大量的资金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只重视生产与经营,甘居于产业链的低端环节,而在研发方面却鲜有投入,无法形成自身的研发实力,也就无法突破和掌握新能源的核心技术。

由此可见,能否快速提高新能源技术水平是中国新能源产业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而要提高技术水平,不外乎两条途径,一是外部引进,二是内部创新。对于前者来说,由于中国新能源市场庞大,已成为发达国家技术输出的一个重要选择。例如,美国奥巴马政府提出了出口翻番计划,向中国出口清洁能源技术即是达成其目标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第二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夕,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率领包括通用电气、波音、杜邦等24家顶尖清洁能源企业的高管抵达中国,大力推销清洁能源、能效以及电能存储、传输和配送等方面的相关技术,为达到此行目的,美国还不惜一改往日对华高技术出口严格控制的作风,允诺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

欧盟的清洁能源技术和科研开发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通过不断提高进入欧盟市场产品的环保标准,制造“绿色壁垒”,积极推动碳关税,借此促进自己的低碳技术输出。由于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未来中国商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要获得“低碳”通行证,技术水平不高的中国自然成为欧盟低碳技术输出的最主要市场。

固然,引进技术对于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可以起到快速见效的作用,但从长期来看,这种做法或许得不偿失。历史证明,依靠市场换技术有时候仅仅是一厢情愿,发达国家是不可能将核心技术进行转让的,它们通过技术锁定,抑制技术扩散,中国有可能始终处于技术落后的地步。而且,即使能够得到技术转让,中国付出的代价也将是巨大的。据专家测算,如果以“不惜一切代价减排”的情景测算,到2050年,中国减排的投资成本会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6%。

这就决定了中国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不能依赖技术引进,必须大力开展自主创新。自2006年以来,自主创新的理念在中国已是深入人心,创新活动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仍存在偏差,即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仍不突出。据统计,中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不到1%,远低于发达国家2.5%~4%的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8.6%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特别指出的是,小企业的创新活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仍然面临融资难的困境。

事实上,中小企业具有机制灵活的优点,能够加快新技术、新发明的产业化进程,可以承担起技术创新主体的责任。从国际上来看,美国中小企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约占企业总数的99.7%,其收入占所有企业收入的40%。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表示,小型企业是美国经济中创新和创造就业机会的主要动力,将这些创新技术推向市场将有助于刺激经济增长和减少国家能源消耗,因此十分重视对小企业的支持。2010年8月2日,美国能源部宣布斥资1.88亿美元给全美34个州的小型企业,助其技术商业化,获得支持的201个项目归于76个有针对性的技术主题领域,如智能电网、节能建筑、工业能源应用、先进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发电、碳循环测量以及高性能计算等。

日本重视新能源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2007年,日本政府引入了美国对具有良好的商业化前景、开发风险高的高科技风险投资企业所采取的产业促进程序(SBIR),全面扶持从事新能源开发的中小企业,在调研阶段最大可享受10万美元的资助,在研究和试制阶段最大可享受75万美元的资助,最后在商业化阶段也给予资金支持,以此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韩国也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绿色经营指南,扩大对绿色中小企业研发投资和政策资金扶持,与中小企业建立绿色合作伙伴关系。2009年计划融资规模为1350亿韩元,到2013年增加到2000亿韩元。对于绿色中小企业,韩国也建立了资金输血管道,韩国政府将设立1.1万亿韩元的绿色中小企业专用基金,并以产业银行为主,成立规模为3000亿韩元的研发及产业化专项支援基金。

从国内来看,据调查,中国中小企业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已成为技术创新的生力军。因此,如果得到有效的政策支持,中国的中小企业在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也将大有作为,各级政府需要为其创造更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目前,中国中小企业进行创新面临的困难比较多,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并不高,一是技术创新具有风险大的特点,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弱,创新一旦失败,前期创新投入的损失是难以承受的,而且即便创新成功,其成果能否受到市场的接受也具有不确定性;二是进行技术创新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国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少,缺乏足够的财力支撑,资金紧张也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

近年来,中国政府已逐渐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2009年9月22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8大方面29条具体而具有突破性的意见,指出要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

总体来看,中国要在新能源领域形成与技术先进国家相抗衡的竞争实力,提高新能源技术水平,仍然是任重而道远。因此,建议国家划拨出专门的资金,设立新能源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其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并通过这一创新平台加强企业间的技术交流,避免重复研发造成资源的不必要浪费。

在该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需要加以注意的是,一是该计划必须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在项目的选择、研究的技术和方法、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意见,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创新,切实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是该计划要推动官产学研结合,建立政界、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组成的创新联盟,使创新覆盖整个产业链的所有重要环节,既满足中小企业成长的技术需求,又符合政府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并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院校与研发机构的积极性。

三是该计划不能忽略国际合作,中国所提倡的自主创新,并非闭门造车,而是要以开放的思维,博采众长、为我所用,通过该国家级的创新计划,提高国内的中小企业的合作层次,为其与国外知名的新能源研发机构牵线搭桥,通过共同研发快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对于一部分新能源技术要采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但是要特别重视后半部分环节,要求国内的研发人员发挥创造性,要推出原创性的成果,而不是简单地模仿国外的产品,避免为了引进而引进,不能出现一代接一代的技术引进现象,防止形成对技术引进依赖的局面。

五是该计划要重视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由于新能源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在产业化方面要求非常苛刻,技术出现以后,要快速产业化,有些技术起点不低,但产业化上出现困难,造成站在技术的领跑线上,却输在产业化的起点。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国家 新能源 创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