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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煤矿事故救援“点对点”

2010-11-05 08:44:38 中国煤炭网   作者: 王刚  

近日,《黑龙江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点对点”实施方案》出台,此举标志着黑龙江省即将实现应急救援队伍与煤矿企业“点对点”的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煤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依托国有和地方重点煤矿应急救援基地,加强省内1个国家级、4个省级、10个市级骨干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力争到2012年上半年使上述救援基地装备能力明显提升,全省范围协调、指挥能力和救援能力大幅度提升,实现全省15支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与1065个煤矿“点对点”全覆盖,同时抢险救援任务扩展到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全省1065个煤矿、15支矿山救援队伍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灾害特点,救援能力和救援半径等,黑龙江省政府综合考虑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的需要,以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为核心,划分5个区域,进行“点对点”衔接安排。

一是鹤岗哈尔滨协作区,负责99个煤矿应急救援;二是鸡西牡丹江协作区,负责420个煤矿应急救援;三是双鸭山协作区,负责172个煤矿应急救援;四是七台河佳木斯协作区,负责323个煤矿应急救援;五是黑河大兴安岭协作区,负责51个煤矿应急救援。发生较大以下突发事故时,15支矿山应急救护队伍均可在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发生重特大事故时,鹤岗哈尔滨、鸡西牡丹江、双鸭山、七台河佳木斯区域内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均可在10分钟至15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黑河大兴安岭区域内需要10小时(若借助森防航空运输方式,最迟100分钟可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点对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其中龙煤集团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安排3%用于救援基地建设,地方煤矿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安排15%至30%用于救援基地建设;建立省、市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掌握应急物资生产、经营、存储情况。省级储备库主要储备大型快速救援钻机、大型排水设备、井下快速掘进及支护装备和人员搜索定位等高、精、尖装备,市级储备库根据当地实际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黑龙江 煤矿事故 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