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采煤
  • 贵州省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1810个煤矿

贵州省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1810个煤矿

2010-11-24 09:34:31 贵州劳动时报

为贯彻落实好11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县、乡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有效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贵州省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并将覆盖全省1810个煤矿的《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领导干部包保责任人名单》在《贵州日报》上进行公告。
  
据了解,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产煤县(市、区、特区)县级领导和乡镇领导对辖区内所有生产、新建、技改和整合煤矿的安全生产实施包保。县级领导干部可以一人一矿或一人多矿;乡镇领导干部实行逐矿包保,每个煤矿必须要有一名乡镇领导干部包保,可以是一人一矿或一人多矿;每一个煤矿至少明确一名驻矿安全监管员,驻矿安全监管员必须履行对所驻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据悉,省、市人民政府对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生产包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在履行包保责任工作期间,若县、乡包保领导工作不到位、不履职、不尽职的,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问责;若所包保的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贵州省 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