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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推进

2010-11-24 12:29:42 北京能源报   作者: 苏南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指出,为了节约用电和科学用电,明年1月1日起各地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各省制定年度电力节约指标,并将此纳入地区能源和经济发展规划。 

《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电力需求侧管理”节能潜力巨大。有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我国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能够节约的电量大约相当于装机为1.5亿千瓦的发电厂的发电量。 

需要建立整套制度 

《办法》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的用户,组织有关单位为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挥作用;电网企业应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办法》还明确,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有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售电量的0.3%和最大用电负荷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电力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认为,随着《用电需求侧管理办法》的实施,“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会真正进入一个全民节能的时代。在此之前,我国的节能降耗工作主要是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强行要求高耗能企业限产的方式进行,而今后将主要通过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倡导全民合理用电、高效用电来实现全社会的节能降耗。 

对于六部委刚刚印发的《办法》的实施效果,浙江财经学院副教授吴一平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在很长时期内都是发布及时雨性质的,而不是制度性的《办法》、《通知》等,可以说是运动式的制度。”通过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现节能减排倡导了多年,但落实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办法》要发挥出真正的作用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出一整套的制度。他举例说,他们在做电监会课题时发现,由于电监会对电网企业节能无权管,呼吁更多是名义上的。 

期望国家鼓励自主品牌节能产品 

本报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明确提到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实现分电压等级统计分析线损等,稳步降低线损率;鼓励用户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高效用电设备和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技术,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加强无功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 

《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办法》明确提到“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变压器”,但是节能变压器生产商对于政策的利好并未表现出欣喜。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如果不对电网施加节能压力或确定节能设备采购指标,政策恐难以落实。”他建议,对采购节能设备的电网企业实施一定的补贴政策可以调动电网企业大规模采购节能设备的积极性。推广节能设备的政策信号很明确,至于能否真正取得实效,最终还要看后续政策的落实。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总经理张忠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了不同看法。他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国家在制定《办法》时,不要笼统地说“鼓励用户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高效用电设备和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技术”,未来制定相关配套细则时需要具体。另外,要尽量鼓励电网企业采购国产的节能设备。希望国家在政策上多鼓励自主品牌。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力 需求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