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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煤限价令对企业影响形式重于实质

2010-12-03 12:55:59 申银万国

媒体报道发改委价格司领导在山西煤电企业座谈会上要求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稳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涨价:“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日在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说,当前,煤炭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加生产,保障供应,保持煤价稳定。煤炭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和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价格自律。

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不得人为干扰和炒作煤炭价格,自觉不涨价、不提价,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

“首先,为防控通胀政府行政性干预煤价,资本市场已有一定预期:申万宏观预测11月CPI上涨5.1%,涨幅比10月提高0.7个百分点,PPI涨幅为5.6%,涨幅比10月提高0.6个百分点。目前在防通胀、保增长和调结构三者之间防通胀是首要任务。国家将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加息、物价控制等三方面措施来实施通胀管理。前期发改委也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通知,通知中也有提及要“切实保障煤炭、棉花等重要商品供应,稳定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应该说市场在当前紧缩预期下对于政府行政干预煤价是有一定预期的。

其次,如果媒体报道属实,我们认为此次政府行为从限价幅度上超出市场预期,原先市场预期政府会通过限制合同价涨幅来达到调控的目的,通过前期的调研我们认为如果政府不出面干预煤电谈判的话,2011年合同煤价涨幅应该在8%-10%的幅度,如果政府出面限制,那么涨幅也应该至少覆盖成本上涨,5%-6%的水平应该是正常范围,但是此次限价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限价幅度上确实超出市场预期。

最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限价只是针对“重点合同电煤“,而非”所有合同煤“,也非其他煤种,限价范围低于市场预期。通过与企业沟通,我们了解到煤炭合同中有一部分是政府部门协调下签订的合同,叫做”重点合同煤“,这部分合同兑现率较高,价格较低,每年价格谈判涨幅也最小。另一部分叫做“非重点合同煤”,这种合同从量上来说每年波动较“重点合同”要大,价格涨幅较“重点合同”更具市场化,涨幅也更多。

以兖州煤业进行测算发现此政策影响有限,我们认为煤炭销售如今是卖方主导市场,在市场作用及业绩驱动下,企业将有动力进一步提升现货煤比例来对冲政策干预。根据兖州煤业公告,每年重点合同煤销量在429万吨,在公司3000多万吨的销量中占比有限。假设如果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重点合同煤可以涨价5%(09年涨幅4%),那么假设成本费用不变,取消涨价将减少利润总额8929万元,减少净利润6697万元,对应EPS为0.014元/股,影响甚微。当然对于合同煤比例较高的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大同煤业影响可能略大,假设神华中煤的重点合同煤占合同煤比例50%,那么测算下来对于两企业11年业绩影响在0.06元/股(见表2)。在前期调研中我们已经了解到多数企业都有意愿在今后提升现货煤比例,甚至降低电煤销售比例,我们认为此次行政干预之后,在市场作用及业绩驱动下,企业将有动力进一步提升现货煤比例来对冲政策干预。

投资策略:政府限制“重点合同电煤“涨价,对于整体煤炭行业的影响有限,只是一些重点合同煤比例较高的企业影响略大,我们依然保持谨慎乐观。我们认为当前紧缩预期还在以多种形式进行释放,行业投资时机需等待风险充分释放,按照明年煤价涨幅6%的保守假设下,明年行业利润增速20%,再结合当前11年煤炭PE估值16.8倍仍处于历史均值以下,我们认为行业维持“标配”依然合适,建议精选高成长且有注入预期的低估值个股进行配置。重申潞安环能、兰花科创的”买入”评级,两公司对于限价影响甚微(明年潞安将进一步提升喷吹煤比例,喷吹煤价格明年涨幅预计在8%以上;兰花全部现货销售,不受合同煤限制)。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