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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启动在即

2010-12-06 08:19:21 中国财经报   作者: 夏祖军 韩馨仪  

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在北京召开会议,对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组织和实施进行动员部署,并公布了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形成持续稳定、不断扩大的光伏发电应用市场。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帅军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从发展规划、投资补助、税收政策、电价分摊、科技研发、电网接入等方面,初步构建了一整套支持光伏发电应用的政策体系。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速,技术水平稳步提高,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市场潜力不断释放,政策措施日趋完善,已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条件。同时,全球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正迈入规模化应用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必须提高认识,紧紧抓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推动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在继续采取特许权招标支持光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大型荒漠电站的同时,积极运用财政补贴方式加大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力度,形成国际国内协同拉动,继续保持和扩大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在国际领域的竞争优势。

会议强调,大力推进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二是要加快集中连片示范,探索建立有效的光伏发电商业模式,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国内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重点,进一步增加示范区数量,争取使园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厂房上都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三是保障项目并网运行,国家电网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并网程序,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及时为项目单位提供并网服务;落实示范项目自发自用政策,对富余电量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实行全额收购。四是建立“财政-科技联动新机制”,通过实施示范工程启动市场,支持企业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规模化,使光伏发电成本持续大幅度下降,尽早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五是采取集中招标,让优秀企业脱颖而出,做大做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伏发电生产企业和电站建设、施工、运营企业,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

在四部门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同时举行了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授牌仪式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揭牌仪式。北京亦庄经开区、上海张江高新区、天津中新生态城、深圳高新区、河南郑州空港新区、安徽合肥高新区、山东德州经开区、江西新余高新区、湖北黄石黄金山开发区、湖南湘潭九华示范区、河北保定高新区、辽宁鞍山达到湾开发区和浙江长兴经开区成为首批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

据悉,2009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屋顶计划”项目共计近800兆瓦,今年国家能源局完成了280兆瓦荒漠电站的特许权招标,最近又启动了370兆瓦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屋顶计划”项目,合计已达到1400多兆瓦。

另据了解,考虑到我国目前约有1000多万无电人口,涉及200多万户家庭,财政部等四部门在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中,还把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和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在电网覆盖不到的边远无电地区,支持建设一批独立运行的光伏电站和用户系统,解决无电人口的基本生活用电问题。今年选择青海祁连县、新疆且末县、西藏班戈县等进行试点,示范应用规模为10兆瓦,中央财政投资补贴比例超过70%。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我国 光伏 发电 规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