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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推行“源头监管”模式规范煤运秩序

2010-12-13 12:55:27 山西日报

针对煤焦运销领域中存在的票据名目繁多、使用混乱,公路营业站点收黑放黑、管理无序,税费、基金征收漏洞较多等问题,吕梁市纪委、监察局今年开展了公路煤炭经营源头监管及税费、基金征收专项行动,建立了4项长效机制——政府主抓的领导机制、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一个拳头的协调机制、公开运作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规范了煤焦运销秩序,对山西省深入推进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极具借鉴意义。
  
他们的做法是:严管源头,截至12月9日,已进驻煤矿91座、洗煤厂91座、储煤场2座,进驻率达到80%;严堵漏洞,组建了300人的民兵队伍进行站点验票;严惩非法,加强稽查,跳出了“事事都管、事事都管不好”的怪圈;严处违规,责任倒查,在市县两级建立了监察、纠风为主体的督查机构。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对于煤炭实际产量及由此带来的利益,煤企老板心知肚明却讳莫如深,一些征管部门则是搞不清楚也不想搞清楚。一位煤企负责人坦言,以前煤企的纳税额不以实际产量征收,而是靠纳税评估的数据来收,这就为贪腐分子提供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如今,实行源头监管后,驻矿(厂)企业都实现了逐车计量,不用受制于纳税评估数据了。柳林县飞通运输公司董事长马南高兴地说:“实行这种制度后,我在源头就办妥了各种手续,不用再送黑钱了!”
  
据该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煤运源头监管后,吕梁煤焦运销秩序大为改观,目前已形成了以市煤运系统为唯一交易平台的新格局。而实行驻矿源头监管以来,吕梁市月均经销管理煤炭量已达515万吨,是过去月均管理经销量的2倍多。仅通过煤运公司经销管理煤炭一项,该市就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基金预估1.5亿元,税费预估6亿元。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吕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