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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清:资源税改革的多重意义

2011-01-26 08:30:58 重庆时报

24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未来五年,资源税改革将全面铺开。

资源税,顾名思义就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开发利用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从两个层面来看,征收资源税是合理的:首先,国家作为国有资源的所有者,有权征收资源税,在这一层面上,实际上资源税只是一种所有权的利益分享;其次,国家作为强制性的政权,有权征收资源税,这一层面的资源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在我国,资源税早已有之: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所以,现在只能叫“资源税改革”,而不是像有些媒体所说的“开征资源税”。

改革资源税的理由已很充足:首先是从征收的范围看,原有的资源税只涉及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及有色金属原矿、其他非金属原矿、盐几类,还有大量的自然资源如土地、森林、河流等未列入征税的范围;其次,原来采取的是从量征收原则,未能反映价格的变化,现在看来税负太轻,以原油为例,原来按8~30元/吨征收,现在每桶85美元左右,若按美元汇价6.6元人民币计算,每吨原油约4100元,税率仅为0.2~0.7%;第三,原来的征收依据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地方政府减免的权力很大,各地很不一致,税负不均,加之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资源税往往已成“有名无实”。更重要的一点是,由于以上原因,资源税的真正作用没有发挥出来:资源乱采滥伐,环境不断破坏,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实际上,资源税的改革已经迈开了步伐,新疆、内蒙古等12个西部省区的石油、天然气的资源税已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

面对资源税改革,我们会想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资源型企业如何面对?第二,资源类产品的价格会不会上涨?第三,政府增收的税收如何开支?第四,社会福利会不会得到改善?

首先,资源税改革对资源型企业是一道必须迈过的门槛:钱不像从前那么好赚了。我们很难预计暴利的石油企业还要倒拿国家财政补贴的事情会不会再发生,也很难预计资源型的国企特别是央企的日子会不会难过些,因为它们是国家的企业,收不收税以及给不给补贴,是收税还是上交红利,大不了就是钱在身上的不同口袋里放置,以及哪些人用钱方便些罢了。但对于民企来说,就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了。估计有点关系或弄点关系就能开一个煤矿干干,开着宾利车在煤矿跑掉底盘的事情,不太容易发生了。资源性企业如果不像其他竞争性企业一样精打细算过日子,那就不太有好日子过了。

其次,国家对资源税进行改革,其初衷肯定不是想让资源类产品的价格上涨,但上涨是迟早的事。这倒不仅仅是一个成本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有效利用资源以及保护资源的问题。油价上涨使很多人抱怨,但开车的时候想到油贵了,能不开的时候不开,能少开的时候少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我听到不少人说,油价涨了之后,每月的油钱似乎没有增加。

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不仅会影响到我们老百姓的思维方式,也会改变几乎所有企业的思维方式。哪个企业不使用资源类产品?至少要用电吧。我国要从高消耗的增长模式向低碳经济转型,光靠吼吼是不行的,但愿资源税改革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至于政府增收的税收该如何开支,那是政府的事,我只能说,估计会有一部分钱用来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如果资源能够因此而得到更有效的利用,环境能够因此而好转,那社会福利也就得到了改善。至于具体到每个人会怎样,那是我们每个人要理性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