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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部署2011年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

2011-02-11 09:05:25 电监会办公厅

为了巩固2010年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切实规范供电企业业扩报装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近日,电监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11年在全国继续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

《通知》指出,2011年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有:各供电企业对照《关于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办稽查函〔2010〕426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电力监管机构将组织对2010年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的供电企业进行复查,确保有关问题和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用户受电工程的重点环节、“三指定”投诉举报的多发地区,以及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进行重点排查。专项治理结束后,将向社会发布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情况通报。根据以上内容,《通知》将2011年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11年1月——3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至10月为重点排查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为总结阶段。

《通知》强调,电力监管机构将加大排查力度,严肃处理“三指定”行为。对发现整改不认真、走过场的供电企业将予以通报;对发现的供电企业涉嫌“三指定”行为将按程序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增强做好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电网(电力)公司在2011年3月底前对所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电监会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供电企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涉及“三指定”有关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监会 部署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