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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布署2011年减排监测工作

2011-02-14 10:43:35 国家环保部网站

一是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组织完成国控重点企业、市直管企业、市减排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市、区县环保局配合总量减排、污染源监督、排污申报、环境执法、排污收费等相关工作,分级制定污染源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已安装的国控和减排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工作,加强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审核,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排污收费、脱硫电价核算和总量核算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加强减排监测能力建设。以重庆市“十二五”监测能力建设规划为指南,建设“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污染源监测预警体系。配置必要的采样、前处理、现场监测设备和实验室分析设备,测齐测全排放标准所规定的项目,加强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监测仪器配置,具备能覆盖本区域各种类型污染排放的监测能力。建设工业园区风险防范空气自动监测站,继续安装建设新增国控重点污染源和减排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完善在线监控中心建设,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开发监测预警平台,提高污染预警能力。

三是强化减排监测质量管理。按照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加强减排监测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减排监测质量比对和数据质量抽测,继续开展区县减排监测质量督察,促进环境监测全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减排监测数据质量。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重庆 市布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