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淄博市煤炭局严把煤矿复产安全关

2011-02-15 08:50:27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淄博市煤炭局节后上班首日即召开专题安全会议,调度各煤矿企业节日安全值守情况,研究部署煤矿复产开工前的安全验收把关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平安开门。

一是明确煤矿恢复生产必须达到5个条件:手续合法证照齐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方案明确、各类安全管理人员齐备并经全员培训且考试合格、监测监控等重要系统工作正常、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到位,重中之重是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考试成绩全部上报市、区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严格煤矿复产开工报批程序。在煤矿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先行全面检查,对由市局命名为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的矿井经验收合格、报市局备审通过后才能恢复生产;二级以下及技改矿井区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市煤炭局再次组织复查,确保所有煤矿须经市、区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或验收合格、并在领取复产通知书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是自2月10日开始,由市煤炭局党组成员带队、各专业技术骨干参加,组成4支验收队伍,对全市煤矿展开全面安全审验把关,检查督导企业做好复产开工前各项准备,坚持“复产时间服从验收质量”原则,不达标准决不放行。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淄博市 煤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