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电力
  • 综合
  • 推动江苏电力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动江苏电力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02-16 08:11:35 新华日报(南京)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在国家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电监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坚持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着力保障电力安全运行,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建设,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进江苏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篇:强化科学监管,江苏电力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0年,江苏电力工业保持高位运行,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8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发电量34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3%;统调最高用电负荷6034万千瓦,同比增长15.4%。电力建设稳步推进,全省电力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00.84亿元,新增发电装机容量864.8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新增51.77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5214公里、变电容量4411万千伏安。截至2010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470万千瓦,列全国第二位。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电力经营形势总体良好。电力工业作为基础性产业,较好地满足了经济发展和全社会的用电需求,有效地支撑了江苏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江苏电监办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在安全监管、节能减排、电力市场建设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突出电力安全监管,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010年,江苏电力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特大人身事故、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全厂停电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主要安全指标好于去年,圆满完成迎峰度夏和世博保电等工作任务。全省电力人奋发进取,锐意创新,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不凡业绩。

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省各电力企业共排查安全隐患7121项,其中一般隐患7117项,已整改6831项,整改率96%;排查重大隐患4项,投入重大隐患治理资金8528万元,全部得到及时整改,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活动日”、安全演讲比赛、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全面开展世博保电工作。圆满完成“世博保电”护城河工程。参加省政府成立的江苏省“世博会”保电协调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江苏省人民政府“世博会”保电工作方案》。对500kV政平换流站等4家世博保电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形成《世博会保电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省重要保电线路的危险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对64处影响保电线路的危险源工程下发《江苏省世博会保电通知单》,确保在重要保电日施工安全万无一失。加强世博保电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世博会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

不断深化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建设江苏电力监管综合应急管理平台,提高应急技术和管理水平。利用12398应急短信平台,及时向电力企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有效提高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基层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培训,提高预案编制水平和应急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重要用户应急电源配置管理,会同省经信委、安监局联合印发《江苏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实施办法》,推动重要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和安全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江苏电力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电力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220千伏南徐输变电工程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各类问题57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会同省住建厅对全省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全省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完善《江苏省发电企业技术监督检查大纲》,对全省46家主力发电企业开展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技术监督现场抽查,形成技术监督检查报告,促进全省发电企业安全运行水平的提高。制定《江苏省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专家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热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进一步规范发电机组安全性评价工作。对非统调发电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电力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突出节能减排监管,促进电力发展方式转变

江苏电监办切实履行电力监管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积极开展各项节能减排工作。2010年,江苏电力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下降,可再生能源发电稳步增长,发电权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提升燃煤机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水平。在全国率先开展燃煤机组脱硝在线监控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硝设施运行监管的通知》,就加强燃煤机组脱硝设施运行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并率先将南京热电厂、彭城电厂等共计1276万千瓦机组纳入脱硝在线监控。进一步拓展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覆盖范围,提高运行水平。2010年全省新投产发电机组全部接入在线监控系统,2010年投运率、脱硫效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97.9%、93.4%、129.97mg/m3。脱硫监控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脱硫数据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对2009年部分脱硫未达标的企业扣减脱硫电价补贴3909万元。联合省有关部门制定江苏省135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硫电价考核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电力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

优化节能发电调度和发电权交易方式。会同省经信委出台《2010年江苏电网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节能经济、确保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节能发电调度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发电权交易监管,促进发电权交易竞争方式更加公开透明,交易平台更加公平规范。2010年,全省共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302亿千瓦时,节约标煤16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2万吨。

加大落实差别电价工作力度。会同省有关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单位《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并对省内高耗能企业执行优惠电价和差别电价的情况进行排查,对超能源消耗定额的25家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有效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扩张。

严把节能减排市场准入关口。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和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已完成治理的企业及时做好许可变更工作,对环保验收、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机组认定等许可证备注事项,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发电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突出电力市场建设,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积极推动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编制《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首批15家电力用户与12家发电企业洽谈签订了18笔直购电合同,交易电量32亿千瓦时。该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已正式上报国家电监会等有关部门审批。

提高电力监测预警工作水平。完善电力企业持续经营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分析电煤价格变动对燃煤电厂经营的影响,跟踪研究江苏电力供需情况,定期编发江苏电力供需情况旬报和电力供需月度监测报告,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

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在供电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南京、无锡等七家供电企业实施重点抽查。通过“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各供电企业进一步完善业扩报装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市场行为。认真做好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调试差额资金分配专项治理,督促电网企业切实做好新机商转调试差额资金分配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分配方案公正合理。通过差额资金专项治理,江苏发电企业共分享到差额资金2500万元。

开展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按时上报电价及电费结算情况分析报告,为电价执行与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奠定基础。积极配合国家电监会对江苏电力企业执行国家相关电价政策情况以及厂网电费结算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

加大稽查工作力度。2010年,江苏电监办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共收到有效件945件,其中咨询896件,投诉举报49件,已按时办结48件。同时,以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供电企业市场行为和资质管理为重点,加大现场稽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电力违法违规行为。2010年江苏电监办先后对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将电力安装工程分包给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个别发电企业上传脱硫数据不真实等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部分电力企业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机制。积极探索电力许可后续监管有效模式,不断完善电力业务许可证后续管理制度。2010年,全省共颁发发电许可证30个,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41个,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1.6万个;注销发电许可证17个、供电许可证7个、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0个;62家发电企业、183家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完成许可证变更,2.8万名进网作业电工完成续期注册。

突出供电监管,促进全省供电服务水平提升

开展2009年供电整改复查和2010年供电检查。针对2009年供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部署全省供电企业进行整改,对宜兴、姜堰供电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根据电监会统一部署,完成对福建、陕西两省的供电检查工作,配合电监会检查组对南通等四家供电企业开展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及时上报电监会。

深化供电常态监管工作。建立定点监管和随机抽查制度。选择镇江、盐城等四家供电企业,以集中检查、随机抽查、营业厅暗访为主要形式开展了定点监管,及时向企业通报检查结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建立多层次、立体式供电企业信息收集反馈系统。通过向受电工程用户发放《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反馈表》、发送手机短信,进行电话回访,向各市、县行风评议部门寄送调查问卷,召开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和电力用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供电企业在工程发包、工程验收、市场开放等方面的情况。

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督促供电企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全省65家市、县供电公司已于6月底前全部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成为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供电信息公开全覆盖的省份之一。

下篇:服务经济发展,努力推进电力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总体上看,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有利条件,我省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从而为电力工业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也为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影响电力科学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江苏电力工业仍面临许多严峻挑战。

高峰时段电力供应面临较大缺口。由于近年来新建成机组容量偏少、局部电网存在卡脖子以及天然气供应不足等因素,今年江苏电网将出现季节性、区域性用电紧张的局面,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4290亿千瓦时,夏季统调最高用电负荷为6900万千瓦,夏季电力缺口约1000万千瓦。

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安全风险有所增加。随着特高压建设推进,未来区外来电大幅度增加,影响江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不安全因素增大;大容量发电机组的投运,使江苏电网短路电流激增,部分输变电设备的额定短路容量偏低;风电等新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将给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稳定性带来一系列问题;近年来气候异常和灾害性天气出现的频率增多,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不确定因素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越来越大。

资源环境对电力工业的约束不断强化。未来江苏电力工业将面临巨大的结构调整压力,电力发展将更多地受制于资源和环境的约束,电力发展的外部成本不断加大,外部环境更加严峻。

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近年来,随着电煤价格持续快速上涨,江苏电力企业特别是火电企业的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赢利水平持续下降,由于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理顺,发电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随着电力企业资产负债率逐年攀高,筹融资能力削弱,经营风险加大,将影响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上述因素,今年江苏电力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国家电监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强化电力安全监管和电力市场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和管理创新为手段,以制度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为保障,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更好地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电力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相结合,保障电力安全有序供应;坚持以大代小和淘汰落后相结合,促进节能减排有效开展;坚持市场导向和依法监管相结合,推进市场秩序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坚持改革创新和拓展监管空间相结合,增强监管工作的动力和活力;坚持常规管理和信息化手段相结合,推动监管工作上水平。

深化电力安全监管,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应急条例》的学习贯彻,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非统调发电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热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继续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技术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加强电网安全监管。针对电网运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推进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和脆弱性分析评估研究与试点工作,提高电力系统风险管控和监管水平。督促电力企业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电工作。

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电力应急工作会议,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完成统调发电企业和省、市级电网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指导电力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

全面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体系,加强对《风电场并网安全性标准》宣贯,逐步开展风电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热电发电机组安评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热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强化对中介机构监管,完善电力安全监督技术专家库,进一步提高安评质量。

完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电力可靠性信息的收集、核查和指标发布工作,配合国家电监会完成金牌候选发电机组的核查和供电企业可靠性评价。根据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完成信息软件的更新,适时启动风力发电机组、环保辅助设备等可靠性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

推进电力节能减排监管,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进一步提升燃煤机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水平。继续做好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在线监控范围,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加强脱硫设施监管力度,加大脱硫数据分析和检查力度,完善脱硫电价考核数据定期公开制度,提升江苏燃煤机组脱硫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水平。

坚持落实差别电价。联合省有关部门加强差别电价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强可再生能源监管。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相关信息报送和披露监管工作,切实规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行为,积极促进江苏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有效改善电力生产结构。

积极开展能效监管。贯彻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积极开展以电力需求侧管理为核心的能效监管工作,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切实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推动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密切跟踪大用户直购电审批进展情况,并及时组织实施。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扩大试点规模,提高试点层次。

有序推进价格财务监管。根据《电价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等开展日常电价监督检查。做好《2010年度电价政策执行及厂网电费结算情况监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即将出台的《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加强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工作,对电网企业报送和披露的输配电成本信息进行核查。深化开展电力工程造价监管,建立电力工程造价监管指标体系。做好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高电力企业造价管理水平。

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对电力运行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日常调度监管和电费结算行为监管,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厂网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厂网联席会议层次,丰富厂网联席会议内容,提高厂网联席会议协调议事能力,规范厂网关系。抓紧实施“两个细则”,加强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管理,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通过技术支持系统建设,逐步搭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加大电力预警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电力供需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报送《江苏电力供需监测报告》。加强对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形势、财务状况的分析,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危机、电力企业经营困难等及时进行预警和协调,督促电力企业健全财务风险控制自我约束机制,确保电力工业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电煤供应及价格的监测,进一步完善电煤预警和应急机制。

加强供电监管。结合即将颁布的《供电服务规范》,积极探索常态监管新思路、新方式。继续深入开展供电定点监管工作,跟踪改进成效,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促进供电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的提高。开展供电监管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提高检查效果和影响力。探索建立供电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提高供电监管效率。

加强许可证后续监管。认真贯彻国家电监会关于落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的意见,会同省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全省高压电力用户情况摸底调查,推动电工许可证颁发及续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切实发挥许可证的功效。进一步优化电子政务平台,完善网上办证大厅功能,实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发电业务许可证网上申报,推行许可证申请、办理、审核、批准等流程“网上一站式”服务。

加强输电网与调度监管。认真研究输电监管的内涵和内容,积极探索输电监管常态化建设工作。扎实做好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监管,完善系统运行方式汇报制度。探索开展电力调度监管工作,逐步建立电力调度监管长效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加大稽查工作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电力监管机构行政执法主体作用,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并结合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处罚电力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推动横向执法联动,建立健全信息交流通报、案件双向移送、大要案件联办等一系列协作机制。进一步拓展稽查工作方式,做到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有机结合,不断扩大稽查信息来源渠道。继续做好12398投诉举报处理、争议纠纷调解,着力解决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继续推进“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电监会工作部署,今年将继续开展“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在巩固去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预防“三指定”和治理整改、规范用户工程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各级供电企业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企业管理,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电力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继续深入开展电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加强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查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无证施工行为,加大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备案工作,强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全过程监管。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推动 江苏 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