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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电力400人分6亿遭质疑

2011-02-17 16:34:25 新闻晚报

近日,一则名为《史上最牛电力公司!职工都是百万富翁! 6亿人民币400人分》在各大网站疯传。帖子称湖北恩施电力总公司分红6亿元人民币,400多人一跃为百万富翁,多者达千万元,引来广泛关注。

有关人士透露确有其事

帖子称,该股份当时只有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本部和县市公司副经理以上领导才够资格买。用总公司职工的福利房作银行抵押贷款、总公司担保每人贷款10万元、配股10万元,合计20万元。每年除去要扣的利息,人均分红就是1万多元。

帖子提到,被收购后按1∶8.2的比例退股分红,人均分到100多万元,多的高达1000多万元。如此高比例的分红,在企事业单位中实属罕见。而且,对于其他公司(例如供电公司等),只按照1∶1.7分配,严重地向原电网局倾斜。甚至不在电力系统的人员也参股其中,坐等分红。

据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有关人士透露,此次分红属实,其资金来源于电力公司职工于2003年集资成立的民营公司——富源公司被收购所得。

据这位人士介绍,当时富源公司向电力职工筹资1000万元,当时只筹集到800多万元,缺额部分被派往富源公司担任一把手的职工出资130余万元补齐。当时,这一行为受到国家及恩施州的鼓励和支持。且不只州电力总公司集资办民营公司,各县电力公司也向职工集资办了不同的民营公司。富源公司打算投资水电开发,但筹措的资金不够,于是2004年再次筹资,部分职工将房子抵押贷款“入股”,这次筹集资金5000万元。当时有规定,最多入股不超过30万元。富源公司投资开发龙桥水电站,首期总装机6万千瓦,年回报率达10%。 2007年,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新分来一批大学生,领导考虑让其入股,这次新筹资1000万元。

这位人士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电力公司职工不允许持有电力企业股权,已入股的要求退股。不仅恩施,全国电力系统都在退股。

富源公司被央企收购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7年5月,媒体报道了“龙桥水电站下闸蓄水一次性成功的背后”,报道中提到:“项目业主法人代表——州电力总公司总经理、郁江流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坤元赶到现场,成立下闸蓄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确保下闸蓄水万无一失。 ”

去年11月16日,中国电力网一则来源于国电集团、名为《国电华中分公司加快发展转型水电并购获突破》的消息称,11月10日,国电华中分公司与恩施富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始县力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利川市民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鑫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恩施举行了隆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权移交仪式。这标志着中国国电已正式接管恩施富源公司。消息称,富源公司是恩施州电力公司以职工出资为主兴办的企业。

湖北电力已派出调查组

据业内人士介绍,电力职工持股是电力行业由来已久的历史遗留问题。而解决电力职工持股的呼声也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8月,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要求 “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国资37号文。但历时4年多的时间,并没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来规范电力职工持股行为。 2003年至2009年,电力职工持股经历了一次逆势“蔓延”。

据有关人士透露,湖北省电力公司已经派出调查组至恩施,调查“分红事件”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

州政府:清退职工持股

针对网传“恩施电力年底分红6亿元,造400位百万富翁”的消息,2月15日,湖北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这纯粹是扯淡,谁也不敢发国有资产的钱。 ”

恩施电力方面指出,本次事件为国电集团收购恩施电力职工参股的民营资产,涉及到清退职工持股并将股权收归国有。整个收购过程报批文件手续齐全,完全符合规定,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国家电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清退职工持股是落实“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而采取的措施。

恩施州政府在日前开始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记者在2月15日晚间提前获得的调查结果:经过初步调查,网帖所说的事件系恩施部分职工在2003年投资恩施富源等四家民营公司,日前按有关规定清退股权的股权转让收益,非“分红”或“年终奖”。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恩施 电力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