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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保厅:四大流域排放标准将更严

2011-02-18 16:51:22 北方网   作者: 王亚楠 屠艳苹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力争“十二五”期间消除劣五类水质,山东省采取水环境倒逼机制,将再次加严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联合发文,从2013年1月1日起,山东省四大流域都将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自2006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颁布了第一个流域性排放标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到2010年1月,四大流域统一排放标准,取消了高污染行业的污染物排放特权,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去年年底,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稳定恢复鱼类生长,水环境质量总体上已恢复到1985年以前水平。此次加严的新的排放标准为:南水北调和小清河流域的重点保护区、海河和半岛流域实行“一级标准”,COD和氨氮分别执行50mg/L、5mg/L的标准(现行标准是60mg/L、10mg/L);南水北调和小清河流域的一般保护区、海河和半岛流域实行“二级标准”,COD和氨氮分别执行60mg/L、10mg/L的标准(现行标准是100mg/L、15mg/L)。而五类水的标准COD和氨氮分别为40mg/L、2mg/L,加上水体的生物自净作用,新的排放标准基本可实现排放限值与水质目标相衔接。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山东 环保 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