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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监局电监体系期待:条块联动 立体化

2011-03-07 13:57:47 中国电力网

电力安全监管是电力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做好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开好局,起好步,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东北电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秉承“以人为本、监管为民”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精心打造立体化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条块联动 安全监管立体化

东北区域地域面积125万平方千米,发供电企业1000余家。面对人手少、地域大、企业多的现实,东北电监局紧紧依靠东北区域安全生产委员会,自上而下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全面部署,整体联动,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几年来,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是,这种垂直的安全监管模式逐渐暴露出安全监管有死角、国企与地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差距大、监管工作效率低等问题。

东北电监局吉林和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的正式成立,为改革垂直安全监管模式带来了契机。首先,对电力安全监管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由“两办”作为成员单位直接参加所在地省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负责完成省政府安委会部署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东北电监局负责辽宁省和内蒙古东部地方政府部署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和国家电监会垂直部署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其次,增加了“两办”的人员编制和安全监管人员。第三,以行政区划明确了电力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初步形成了以条为主、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化安全监管模式。初步运行的实践证明,这样的调整不仅有利于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沟通,而且保证了两省的电力安全监管的时效性,保证了现场调查或检查工作的及时性。

加强协作 日常监管兼容化

安全监管应该以现场检查为主、非现场监管措施为辅。近些年,尽管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人力物力和地域的限制,现场安全检查的覆盖面仍然不高。为此,东北电监局加强内部协作,采用兼容化管理措施,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的覆盖面。

其一,局内组织开展的各项检查,比如供电检查、资质执行情况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标准强制条文执行情况检查、“三指定”专项治理检查等,凡是到电力企业进行的各项检查,都要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现场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同程度地进行强调、督促、核查,并把检查结果通报安全监管部门。

其二,利用并网安全性评价、火电厂贮灰坝安全现状评价的契机,实现现场安全检查。虽然,这些兼容性的安全检查不如安全专项检查的力度大,但突出了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提高了安全现场检查的效率,从而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局面。

严肃纪律 安全信息真实化

安全信息报送是监管部门掌握电力企业安全状况的主要手段。尽管国家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都把安全信息报送列入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但是部分电力企业仍然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现象。为此,东北电监局印发了《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施办法》,对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内容、时限和监管检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主体,对本企业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要按照无论责任所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的要求,立即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在1周内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备。

今后,东北电监局将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把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落到实处,对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的,责令其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和罚款;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保障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真实化。

严格标准 现场检查规范化

安全现场检查严格与否,直接影响安全检查的效果。在认真总结以往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每次开展检查前都要制定详尽的《检查手册》,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检查事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检查人员、检查时限和检查要求。

检查工作开展前,要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强调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纪律,使安全检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安全现场检查规范化。

精心组织 风险评估常态化

随着东北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发电装机和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发电机组集中非停问题、大电网的系统安全问题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加之电煤供应不稳定,风电发展过快,水力发电机组比例下降、调峰能力严重不足以及恶劣气候、电力设施盗窃与破坏等,给东北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新的困难,不利因素有增多和复杂的趋势,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针对这些风险因素,东北电监局在继续完善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和火电厂贮灰坝安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要加大被评价企业存在问题的后续整改检查工作力度,实现常态化管理。同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研究,对风力发电规模与电网运行安全,典型恶劣气候的应急预案和大容量、远距离交直流混联输电系统暂态稳定与频率稳定问题等,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实现常态化的跟踪与评价。

夯实基础 隐患排查制度化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础性工作。几年来,东北电监局加大了督查力度,要求各电力企业定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超前防范事故;抓好重点环节和薄弱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重大隐患的治理投资力度;建立定期排查与日常检查制度相结合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机制。

在此基础上,今年东北电监局要建立隐患治理现场核查制度,对各电力企业的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数量、资金投入和整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结果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人员、资金、措施等,限期整治,实现闭环管理,防止出现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投入不足和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重特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

公正执法 事故调查处理公开化

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是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电力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发现事故后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吸取教训,教育大家。对发生事故不能落实“四不放过”的电力企业,要提出严厉的批评,并通报区域(省)内电力企业,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今年,东北电监局要更加严肃电力事故调查处理,凡是发生人身事故、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电力企业,都要到电力监管机构把事故“说清楚”。情节较为严重或者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正式发出通知进行约谈。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更加公正、更加透明。

多措并举 监管手段创新化

东北电监局要按照国家电监会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在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手段。

一是开展电力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讲活动,要求今年第一季度组织宣讲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强化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并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全力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是通过12398平台,即时将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送给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提高为电力企业服务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三是根据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已培训情况和变更报备情况,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力争二年内实现全部持证上岗。

四是严格电力建设项目报备制度,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电力企业应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电力监管机构备案,要将这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在安全检查中,请电力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本区域(省)公司内各电力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扩大影响面,解决电力监管人员少、任务重,短时间内难以全面覆盖的问题,努力实现监管责任到位。通过这些新的举措,创新监管措施,多措并举,加强日常监管,推动东北区域电力系统的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东北 监局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