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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铅事件重演闪动着污染政绩的魅影

2011-03-25 12:57:40 中国网   作者: 刘凯玲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的200多名村民惴惴不安:最近他们发现,村中过半村民都出现了血铅含量超标的情况,个别人身上的血铅含量甚至超过了安全线3倍。包括35个孩子。当地环保局确认,一蓄电池厂违规排放废气废物所致,目前该厂已被关停。厂里仍弥漫着一股非常重的恶臭。(3月24日《钱江晚报》)

从紧急派专家前往该村进行调查、医治,到关停肇事企业,当地相应补救措施正在积极跟进。应该说,当地政府应对血铅事件的态度是积极的。但是,过半村民出现了血铅含量超标的情况,个别人身上的血铅含量甚至超过了安全线3倍。肇事企业关停一周,厂里仍弥漫着恶臭,血铅事件显然不是小问题。按照规定,像蓄电池厂这类重金属污染企业至少要建在距离居民区500米外的地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厂厂区离村民生活区仅隔了一条巷子,最近处5米都不到。村民处于重金属污染包围圈里,能不出事吗?

令人费解的是,这家污染工厂2003年通过审批,2005年建成投产,在当地已存在数年之久。尽管峰江街道表示,按原来的规划,电池厂建起后对附近村民搬迁。但是至今村民也没有搬迁。而且蓄电池厂排放的废气铅含量超标一倍;排放污水超标3倍;附近土壤铅含量超1倍。该厂还存在铺暗管排放废液的情况。污染企业危害村民身体健康与周边土壤、农作物安全,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工作缺位,无疑是无法绕去的问题。

事实上,因为污染企业造成民众(特别是儿童)血铅中毒的情况并非个别。比如郴州血铅事件、安徽怀宁血铅事件的教训就十分深刻。从郴州市环保局的工作记录来看,从建厂到生产,环保部门对重污染冶炼企业的干预一直没有停止过,并先后10次发文责令停产。但是,环保局的十道“令牌”都没能关闭污染企业,直到爆发“血铅超标”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湖南省政府直接干预下,郴州市环保局才关闭了污染企业。而怀宁县问题企业竟然由怀宁县环保局引进。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环保局如何有底气监管自己引进的问题企业?

在此,我还想说两则旧闻。一则是:为了关停辖区内的两家污染企业,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几任环保局长、书记联名举报污染企业四年。另一则是:黑龙江省召开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哪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一概“保密”。其他地方的环保局奈何不了污染企业,台州环保部门恐怕也没有三头六臂。我们或许可以理解,台州市环保监管不给力也有其“苦衷”。

事实上,很多污染企业,特别是政府重点保护的利税大户,环保部门“无能为力”。如果环保部门地位不独立,人财物配备都受制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环保部门有心站回正义立场,对污染企业作出了处罚、停产决定,也撼动不了污染企业一根毫毛。种种事实表明,要破解环保执法难题,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单凭环保部门的战斗力远远不够。政府切实转变环保观念,提高环保部门执行力,才是问题的关键。

环保教训太多。每一次环境污染事件都令人痛心。痛定思痛,地方政府不能躺在靠牺牲环境与健康代价换来的GDP政绩上沾沾自喜。虽然台州市暂时关停了污染企业,但是能保证污染企业不会死灰复燃或者异地重建吗?我担心的是,相对于意义被无限夸大的GDP来说,环境安全再重要,也不过是神马,是浮云。污染问题再严重,也没有GDP上不去严重。

面对不断有人血铅中毒的残酷现实,单纯责备环保部门或许有失公允。相对于庞大的政绩需要而言,要让环保问题受到重视,就要提高环保部门地位,改变环保部门受制地方政府的尴尬局面。痛下决心改革政绩评价体系,落实环境污染问责机制,扣除官员的污染政绩。遏制住官员制造污染政绩的冲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血铅 事件 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