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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恒敏:严查电煤涨价管不了一世 但能管一时

2011-04-07 17:11:13 经济导报

“人人都说市场好,惟有利益忘不了。”前些年煤炭企业“全员促销”,低声下气地向电力企业推销煤炭;最近这些年反过来,煤炭企业财大气粗要涨价,电力企业又因吃不到平价煤而犯愁。而国家发改委则“公鸡头母鸡头,不摁这头摁那头”。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电煤产运需衔接和价格调控工作,将今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在2010年水平不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并强调:“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和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履行合同是严肃的法律行为,靠“通报批评” 来维护的合同还叫合同吗?“通报批评”又能在抑制电煤价格上涨中起多大的作用呢?

据悉, 2010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在520元/吨的价位。这个价位与目前的市场煤价有大约200元/吨的价差。由于合同价与现货价存在着价差,近年来重点合同煤中锁定价格的越来越少,兑现率也越来越低,煤炭企业不愿意将“低价煤”卖给电力企业。由于承受了高煤价,又不允许通过提高电价转嫁涨价因素,2010年电力企业亏损严重。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火电企业亏损面达43.2%,同比上升7.7%。进入2011年,全国火电企业的亏损问题更加严重,企业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企业今年一月份亏损额分别上升到4.6亿元、6.0亿元、3.8亿元、7亿元和4.8亿元。如果届时电价不能得到提高,火电企业亏损面可能进一步扩大。本来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有个“煤电联动”的救济政策,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地调整电价。然而这项政策于2004年年底出台后,执行却困难重重,至今只联动了4次,其间多次达到规定,却并未实现联动。

对于第五次联动,去年曾有消息称最快会2010年10月后启动,但事实是联动再次被搁置。搁置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在成本上升和输入型通胀压力加大的背景下,CPI连续上涨,已经对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如果提高电价,居民和下游企业将难以承受。所以,发改委不仅不允许电力企业涨价,而且暂停了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产品价格的调整。这样一来,受苦的不仅仅是电力一个行业,自来水、煤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日子也不好过。发改委严查电煤涨价可能会惹得某些“市场爱好者”不高兴,他们希望让煤炭和电力企业博弈,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达到价格平衡。这在一般原理下是对的,问题在于,在整体市场化发育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完全的市场自由博弈也会对市场秩序造成巨大冲击,并带来严重后果。拿煤和电的博弈来说,如果放任不管,必然造成煤炭价格和电力价格轮番上涨,并波及广大的下游企业和群众生活。发改委严查电煤涨价有较充分的理由。煤炭行业是第一部类生产,位于生产的最源头,不受上游输入通胀的影响,无非是多赚和少赚的问题,不查它查谁?再者,如果电力企业“愤而提价”,煤炭生产的电力成本增加,煤炭企业也要受影响。一些煤炭企业不会老老实实配合检查,它们很可能会通过以次充好、“检修”限产等手段,规避和对抗检查。这没什么,查就比不查强,而且想查就有很多办法。

近两年,一些煤炭企业违反价格承诺,擅自涨价,在有关部门的查处下,被迫退还不当获利,这证明检查还是有效的。实在不行,最后还可以祭出“撤职查办”的利器,这是我们的一大政治优势。当然,发改委一手安抚电力企业忍受暂时的亏损,一手摁住煤炭企业不许涨价,只是在通胀形势严峻情况下的不得已之举;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快资源能源价格体系改革。“严查”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特高压 将成 电力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