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辽宁煤监局和辽宁省煤管局决定从4月11日至5月31日在全省开展春季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大检查,辽宁煤监局和辽宁省煤管局将组成七个督察组对全省9个产煤市及5家省属国有煤矿企业开展全面督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1号)、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事故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二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安全生产年”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