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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经营设“红线”规范行业投资

2011-04-22 10:45:01 证券时报网

近日召开的山西省煤炭工作会议透露,山西省今年拟产煤7.8亿吨,全行业投资7700亿元,煤炭行业矿井和非煤项目投资1100亿元,占到全省投资的1/7。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会议要求,山西省煤矿行业今后将不再增加矿井数量,不再增加办矿主体。省属煤矿企业不得擅自出让股权,煤炭企业不得擅自出让煤炭资源,不得转包、租赁经营矿井。

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延长过渡矿井的生产期限。过渡矿井需要延长生产期限的应由各市的分管副市长签字认可,但最长不得超过今年9月底。到9月底,所有的过渡矿井都要彻底关闭。

会议表示,今后两年是山西省历史上矿井建设规模最大、投资强度最高的时期,仅今年在建和新开工的各类煤矿项目就有600多个,涉及产能6亿多吨,当年要完成投资750亿元,约占全省计划投资总额的10%。

另外,山西省将把煤炭运销票据精减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和《排污费专用定额票》三种,将抓好公路煤炭运销秩序整治工作,防止涉煤税费流失,严禁乱设卡、乱收费。煤炭行业将不断提高职工收入,加强职业病防治,解决好煤矿职工住房、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就业等问题。

山西省还将进一步研究实施采煤采气一体化、推进煤炭资源资产证券化、煤炭产品期货和有利于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在安全工作方面,山西省要求今年底所有生产矿井和建设改造矿井,要全部达到省级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标准。三年内山西省所有煤矿要全部建成瓦斯治理达标示范矿井。年底前,山西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全部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2011年起,山西省投产的基建、技改矿井都要同步建设完善“六大系统”。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西 煤矿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