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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垃圾围城” 还需各方努力

2011-04-27 09:03:23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赵超  

日前,国务院批转了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了生活垃圾的处理目标,并强调了建立健全收费制度的重要性。4月26日,记者就《意见》内容走访了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了解到南宁目前正对城市生活垃圾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南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早在8年多前就已建立,但在实际操作中却碰到不少难题。为此,环卫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遵守该项制度,共同破解“垃圾围城”。

南宁垃圾填埋处理逐步升级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越来越成为一道难题,南宁也不例外。目前,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在城南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6日下午,在城南垃圾填埋场,一辆辆环卫车正驶入填埋区倾倒垃圾。随后,一辆推土机将垃圾推平,压路机再将推平的垃圾压实。与以往在垃圾上覆土不同,现在填埋场都采用像“彩条布”一样的材料进行覆盖。

该填埋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填埋场对岸柳沙半岛的居民反映臭气扰民后,该填埋场从去年开始采用这种“彩条布”覆盖垃圾。此举一是节约了填埋场的库容,再是防止臭气扩散,同时还可以阻隔垃圾产生的渗滤液。而“彩条布”只是临时措施。由于这种材料不能重复使用,浪费了资源,该填埋场打算今后采购质量更好的专用防渗膜,覆盖后还能揭开重复使用。

目前该填埋场对垃圾填埋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通过石笼自然导排,仍有部分臭气排放到大气中。为此,该填埋场拟在填埋场内打井,主动收集废气用于燃烧发电。

填埋场渗滤液也是一大臭气来源,今年南宁市将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整改,在上面加盖阻止臭气扩散,同时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对渗滤液处理站的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有人恶意拖欠垃圾处理费

据了解,南宁市城南垃圾填埋场去年全年填埋城市生活垃圾60余万吨,日均处理垃圾1700余吨,远远超过了1200吨的设计标准。要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还需大家共同努力。而按照南宁市相关政策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必要条件,也是广大市民应尽的义务。

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容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南宁早在2003年就建立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当时是按7元/户的标准征收,如今提高到8元/户。8年下来,环卫部门面临两大困难,一是收费成本偏高,二是收费率较低。

目前垃圾处理费主要靠环卫工人上门征收,人力成本较高。去年4月,该处试着委托自来水供水企业代收,在全市选择了9个小区作为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节约成本的收费方式,试行一年后并未能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扩大。

根据环卫处的统计数据,目前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率仅60%~70%。负责收费的环卫工人普遍反映,部分市民、单位缴费不积极,存在拖、欠现象,而他们上门收费也常遭遇“脸难看、门难进”的尴尬。去年7月,南宁市邕宁区环卫站一纸诉状,将长期拖欠垃圾处理费的几名“老赖”告上了法庭,也例证了垃圾处理费征收难这一现状。

收费制度还需共同遵守

《意见》提出系列要求,包括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杜绝一些产品的过度包装,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健全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等等。

对《意见》提出要“健全收费制度”,南宁市环卫处一负责人拍手叫好,她认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公益事业,少部分人拒交垃圾处理费,实际上是在占用公共资源,侵犯了大多数缴费人群的利益。如果这种不良风气扩大,那么城市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垃圾处理站场也无法改造升级,届时将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

该负责人认为,《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制度,关键是要大家共同遵守。一方面政府部门要严格监督企业的生产行为,防止产品过度包装,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同时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新方式,尽量缩小垃圾占用的空间。另一方面,普通市民也要减少垃圾产生,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缴费规定。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避免 垃圾 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