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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关税”对发展中国家不公

2011-05-11 14:37:51 上海金融报

碳减排的实质是在全球资源和环境总量有限情况下的一种权利与责任的分配。当前发达国家正在设立各种碳壁垒,试图利用本国或本区域的市场力量,向他国分摊碳减排代价,而这其中利用碳税问题设置重重壁垒,将是未来发达国家建立另类霸权的新趋势,中国必须积极应对碳关税冲击。

近几年,美日欧均提出,未来将通过“碳关税”等方式,让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为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支付治理成本。近日,欧盟将对所有飞经欧洲的飞机收取高昂的过境调节税,正是这一动向的体现。早在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就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EU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距离该法案的实施只剩9个月。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测算,全球航空公司2012年应对EUETS的新增成本至少为24亿欧元,而中国也将为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支付7.4亿元的成本。

应该讲,碳减排的成本分摊和利益获取,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是不平等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碳关税”是发达国家体现经济霸权的一种新形式。碳关税最大的不公平,是忽略了不同国家间“处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的事实。以发达国家现有的碳标准作为标尺,度量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碳减排的实际成效,是最大的不公正。从历史的角度,任何一个国家在其发展历程中,无一例外地要进入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期,发展权与减排权难以在一段时期内马上达到均衡,减排责任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高度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在过去二百年来,依靠大量碳排放拉动工业增长,是目前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原因。

另外一个不公平是全球分工体系发展失衡导致的“碳转移”。事实上,碳排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贸易、投资、国际产业转移引起的,随着近二十年来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展开,全球分工中“低收入国家生产、高收入国家消费”的格局,也自然造就了发展中国家要为全球低端制造环节中的“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埋单。许多发达国家将高排放量的产业转移到中国,使得中国成为了世界碳转移的最大阵地。有关数据表明,中国每年仅这种产业转移造成的碳转移高达12亿吨,占中国目前碳排放总量的近20%。

然而,“碳关税”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却是“多赢之举”。首先,发达国家经济大部分是“轻型化”的产业结构,其能源密集度和碳密度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如果按碳排放总量计算,碳税成本非常低。其次,“碳关税”是一种新型贸易壁垒,它既是对本国企业的保护,又通过高额税负抬高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出口成本,严重损害了这些国家的竞争力。最后,“碳关税”可以为本已债务缠身的发达国家创造一个新的“税源”。因此,近几年发达国家早就厉兵秣马酝酿碳关税的出台。

可以预见的是,设置各种碳壁垒,将是未来发达国家建立另类霸权的新趋势,今后各国国际收支平衡、碳贸易摩擦、汇率问题、碳减排配额及其分配问题等,都会高度与碳关税的征收高度联系起来。对中国来讲,在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一半都依靠化石能源,因而碳关税产生的影响较大。中国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外先进水平高40%。因此碳关税的征收将将直接抬高大部分中国制造的产业成本,产业成本的提高意味着产业盈利能力将会削弱。

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对各国各部门碳排放的统计,中国的出口部门出口商品中所含的碳排放量是最高的。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实施“碳关税”,中国的出口商品将受到更大的冲击,给中国的出口带来巨大的压力。世界银行研究报告指出,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可能将面对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因此可能下滑21%。

碳减排权事实上已经演变为发展权与主导权之争。在全球碳壁垒逐渐形成的大局下,一方面,中国必须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发展权,发展中国家应联合起来呼吁,以历史累积排放量为标准,确认温室气体损害责任、以人均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确定减排成本的分担,建立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补偿机制等,维护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和贸易利益。另一方面,碳关税正在形成对中国经济转型的倒逼机制,中国低端制造和贸易结构必须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要大力发展低碳型产业,要提高能源生产效率和综合利用效率,摆脱对碳基能源的过度依赖。只有这样,中国才可能在新的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获得更大的主动权和价值。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碳 关税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