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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提高电价并非“一石二鸟计”

2011-06-01 12:09:39 新京报   作者: 叶檀  

发改委希望通过上调电价,以价格杠杆抑制躁进的投资,缓解火电企业的亏损困境,可谓一石二鸟。但高污染企业与电力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不容忽略。

5月30日,发改委宣布从6月1日起,提高15个省市的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上涨1.67分。按照此次上调电价的官方说法,目的有三:首先是为了调节电力供需,保障电力供应;其次是为了抑制非正常电力需求,推进节能减排;再次是为了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促进电企健康发展。

电荒不奇怪,淡季大电荒说明投资过猛,一季度的用电结构显示,中西部等地区的重工业投资需求、城市化进程过于迅猛。发改委希望通过上调电价,以价格杠杆抑制躁进的投资,缓解火电企业的亏损困境,可谓一石二鸟。

事情未必这么如意,因为高污染企业与电力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以铝业为例,能源消耗巨大的铝业都需要靠近资源集中地,煤电铝联动成为大势所趋,而陇海线一带除了山东、河南具备煤炭优势之外的地区,电解铝行业几乎全军覆没。

以中铝为例,2010年3月29日有一篇报道显示了中铝的布局。中铝股份董事长熊维平在中铝股份2009年业绩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已与青海甘肃在内的煤炭丰富的有关省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如煤炭采购权等谈判得以落实,加快公司煤—电—铝结构调整的步伐;同时也与水电资源丰富的云南和青海等地的发电企业联系合作事宜。”

不仅中铝,全国电解铝都在向电价低廉的西北资源大省集聚。2010年7月,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戴松灵在发言时介绍说,以中电投为代表的国投公司,沿黄河上游取得了水电和煤矿的优势,布局在宁夏青铜峡重组公司和青海中电投黄河水电公司一带的电解铝产能有150万吨。由于在新疆获得了每度电0.11元的价格优惠,其产能近两三年有可能超过500万吨。

以电解铝为代表的高污染行业已经与资源大省结合在一起,通过政府的推动,通过与资源企业之间的股份互持,或者通过直购电,当然也通过降低能耗,获得成本优势。也有相反的情况,资源企业凭借优势向重工业渗透。政府提高工业用电成本,已经在资源领域布局的重工业企业、已有优惠协议的企业将获得优势。

以河南省为例,2009年的数据显示,铝工业是河南省的支柱工业,全省社会用电量的1/4、工业用电量的1/3依靠铝工业对电力的消费,因此河南推出直购电试点,收储50万吨电解铝,都是为了扶持支柱产业。

有关部门正在抑制态势的扩展。2010年5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开市;不久后,国家取消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优惠电价措施;2011年5月,浙江对24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这些措施可以暂时缓解燃眉之急,但不可能触动地方政府的GDP中心主义,对于大型企业在资源成本上的优势也无解药,能够肯定的是,电价上调与利率上调,对于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却是催命符。

提高电价不可能解决经济结构困局。因为地方经济格局、大型企业的成本优势不可能因此而变。但提高电价是题中应有之义,提高再提高,有可能成为倒逼改革的导火索。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力供应 更趋 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