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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能源合作的“变”与“不变”

2011-06-06 08:12:11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田冰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中俄能源谈判中方代表王岐山5月30日至6月3日访问俄罗斯并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期间,王岐山在莫斯科与俄副总理谢钦共同主持了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会见了俄总理普京,参观考察了俄天然气工业集团总部中央生产调度中心和乌德穆尔特共和国格列米哈油田等地。双方签署了《2009年6月24日天然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并就全面扩大和深化中俄能源合作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

油气合作是中俄能源合作的重要内容,天然气项目亦是此次会晤的重点之一。对于外界关注的中俄企业间关于输油费用纠纷,以及是否会影响中俄未来能源合作的疑虑,经双方共同努力,在两国政府间妥善解决了管道原油贸易价格方面的争议。双方愿继续努力,保障中俄原油管道长期、安全和稳定运营。

在天然气领域,双方在很多合作原则上达成共识,为最终实现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两国政府部门同两国企业开始准备俄对华供应天然气的政府间协议。双方企业力争在今年6月10日前,按照预付款与天然气价格相关联的原则就天然气购销合同达成一致,在6月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俄期间签署相关文件。

俄总理普京评价说,双方正在进行的东、西线天然气谈判,规模宏大,都是标志性工程。西线每年供气300亿立方米,东线每年供气380亿立方米,而且都是为期30年的合作,“意义非常重大”。

此外,中俄在煤炭、电力、炼油、核能、能效与可再生能源等广泛领域也取得进展。

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用三句话概括中俄能源代表第七次会晤取得圆满成功:推进了已有的合作;开拓了合作的新领域;在重大项目的合作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诚然,任何经贸合作过程中都隐含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俄能源合作也不例外。对于双方合作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只要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精神,是可以通过积极协商妥善解决的。

如果说,中俄能源合作存在“变数”,也将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考虑和照顾彼此关切,以更加积极和务实的态度推动双方能源合作向更宽、更广、更深方向“变”。俄政府主管能源领域的副总理谢钦就表示,“现在俄中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允许我们双方解决任何问题”。

能源出口需要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能源,此乃不变的现实。中俄能源合作是全面、长期、战略性合作,是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当前,中俄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扩大能源合作面临历史性机遇。以中俄原油管道贸易为例,俄罗斯实现了多年想实现而没有实现的东方管道的输送,而且面向的是不断增长的、有支付能力的、巨大而稳定的中国市场。对中国而言,则提供了稳定的陆上石油通道。

正如王岐山所言,中俄能源合作具有战略意义。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13亿人创造的有购买力的需求形成了庞大能源消费市场,为俄能源出口创造了广阔空间。俄资源、能源丰富,在油气勘探、开采、化工等领域具有优势,可以为中国提供安全、长期、可靠的能源供应。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双方本着互信、坦诚、务实的原则,认真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充分发挥中俄能源谈判机制的作用,推动两国能源合作更上层楼,必定会为两国人民带来福祉。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中俄 能源 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