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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储备应急基地开建 秦港为首批最大储备点

2011-06-07 09:38:43 秦皇岛煤炭网

6月1日,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建设煤炭应急储备基地。

所谓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是国家委托煤企、电企等在煤炭重要集散地、关键运输枢纽等地储备煤炭,用于应对煤炭供应中断和严重不足等紧急状况,增强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煤炭供应保障能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办法》规定,煤炭资源充足,煤矿生产能力在2000万吨/年以上、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在100万千瓦以上的煤矿与电力企业方具备煤炭承储资格。承储企业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根据年度储备规模和布局,采取招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招标程序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期限原则上按照每年8个月确定。在没有应急动用情况下,承储企业储备期月均库存不低于基础期内同期库存量与储备量之和。

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所需资金,原则上由承储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对完成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中央财政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贷款或占用资金给予利息补贴,对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等管理费用予以定额补贴。对没有完成储备任务的,不给予财政补贴。在中央财政安排财政补贴之后,承储企业自负盈亏。

应急煤炭储备点小幅变动

早在今年3月24日,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已被国务院批准通过,2011年第一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计划完成500万吨。 神华等10家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和秦皇岛港、黄骅港、舟山港、广州港、武汉港、芜湖港、徐州港、珠海港等8个港口企业,成为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

据媒体报道,6月1日下发了有关煤炭应急储备第三道指令,进一步规范承储企业标准:煤矿生产能力需在2000 万吨/年以上,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要在100 万千瓦。

截止到5月底,安排完成第一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500万吨的承储企业为: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同煤集团、中平能化集团、淮南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徐州矿物集团等七大煤炭企业和华能阳逻电厂、大唐湘潭电厂、国电九江电厂等三大电厂。

港口方面,为与储备点形成良好的对接,国家在储备点布局上也是花了一番心思。最终选定秦皇岛港、黄骅港、舟山港、广州港、武汉港、芜湖港、徐州港、珠海港等八大港口企业成为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这些中转港口具有良好的集疏运基础设施,煤炭堆存能力较大,辐射范围比较广,储备成本低。都地处重要区域交通枢纽,拥有水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其中两种以上的联运条件,位于沿海、沿江、沿河港口和华中、西南等地区。

秦皇岛港为首批最大应急煤储备点

国务院日前批准通过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首批储备计划为500万吨。秦皇岛港承担其中130万吨的储备量,在各大承储企业和储备点中占据份额最大。记者从秦皇岛港获悉,130万吨的储备量中神华集团为50万吨,中煤集团50万吨,同煤集团为30万吨。

秦皇岛港做为首批最大应急煤储备,各级部门和相关领导都非常重视国家煤炭应急储备项目,并多次指出尽量提升港口煤炭储备;密切关注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积极做好配合。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