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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年内调整 阶梯电价非变相上涨

2011-06-09 15:44:25 新闻晚报   作者: 记者 劳佳迪 报道制图 任萍  

6月初,“胎动”8个多月的居民阶梯电价正式实施办法,从官方口径首度被证实将于今年内落地。尽管国务院此次批转发改委 《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并未披露方案细节,但照去年10月面向公众的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在两种方案中择其一。

■方案一:

以月均用电量110度为限,超过110度并少于210度的居民用户提价标准不低于5分钱,210度以上的每度至少上调0.2元。

■方案二:

对用电量140度内电价每度提1分钱,超过并少于270度部分电价至少提高5分钱,用电量270度以上每度至少提0.2元。

算账

电网多增利润 去向何处?

针对上述两种方案,精于计算的券商们纷纷给直接利好的供电企业算了一笔账。按上海证券算法,如以2009年城乡居民合计4571亿度的用电量计算,第一种方案下,电网将新增利润总额 126.12亿元,同比增长155.76﹪;第二种方案下,预计新增利润总额107.24亿元,同比增长也达到132.40﹪。

中信证券测算结果则显示,方案一将增加供电行业收入和净利润147亿元和110亿元;方案二框架下,供电行业将分别增加收入和净利润118亿元和88亿元。

热议也就此掀开,前不久为缓解电荒上调的工商业上网电价是拿电网利润补贴发电厂,那么,居民阶梯电价的施行是以居民支出平衡电网利润吗?

电网:改造成本摊薄利润

“这是一种误解,是对电网公司成本支出的不理解。”——对于这样的质疑,昨天,国家电网一位内部人士对晚报记者如是回应。在他看来,电网公司收费技术要求的增大无疑将抬高成本支出。

“从表面上看,阶梯电价和传统计价方式比,只是从单纯乘法题改成了四则运算题,但对硬件的要求将增加技术难度,比如卡式电表就无法满足计价条件,必须进行改造。 ”他告诉记者,“对合表用户按略低于三档电价加权平均提价水平执行,也是引导电网公司加快‘一户一表’的改造。 ”

“由于谷段计费优惠的存在,计费清单、电费发票格式、营销报表统计等也都比原先的营销系统技术难度增大。 ”该人士认为,电力负荷监控装置也随着阶梯计费用电量呈现不规则变化曲线而面临着改造任务。“实际操作过程中,低压电网损耗将增大,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可能非常严重,为了避免某相电流过大引发大面积跳闸停电,都需要预先资金投入。 ”

从历史经验看,售电量增速放缓还很可能成为阶梯电价实施后,电网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 “2006年四川、浙江等省试点居民阶梯电价,试点前四川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幅度每年都在10%以上,但试点的第一年,这一指标只增长了0.11%,之后几年增幅再未超过10%。 ”上述人士对记者补充道,“当时四川省第三档电价仅上提5分钱,远比现有两套方案幅度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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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利润弥补购电增支

“阶梯电价实施后,电网企业收入增加,今后‘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所以一部分多增收入将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发改委方面则表示,“利润还将用来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以及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

记者从电力相关人士处获悉,尽管厂网已分离,各地冠名“电力公司”的电网企业仍备有发电厂,用以满足高峰调度的需要,而多支出脱硫成本的说法主要就是针对这部分企业。至于购电成本,则是通过居民用电大户多支出来实现公平负担。

不过,相对发电企业以燃料成本为主的较简单的成本测算,电网企业的成本却始终是一团谜。收入核算则一目了然:目前电网公司以每度电0.2-0.34元的价格从水电站、火力发电厂买电,以每度0.5-1元的价格卖给居民和商业及其他用电者,赚取差价。

据记者了解,电网企业成本主要包括技术成本、人员工资、管理成本等,但电网公司下有直属公司,也有代管公司。其中,直属的供电公司都是非法人单位,所有的损耗、维修,甚至三产公司的一些成本也会打入电网企业的成本中,要算清楚这笔账非常困难。

专家:增收不应作为垄断利润

记者注意到,对于电网企业这部分额外利润,在民间引起了热议。 “阶梯电价就是要将电价中的补贴和交叉补贴从价格中剥离出来,政府应当承担对低收入用户的电费补贴,要由电力企业和工商业用户的‘暗补’转为政府的‘明补’。”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朱成章表示。

也有观察人士认为,比现电价高出部分形成的行业性垄断性超额利润不应该归属于企业或电力行业,而应该全额解交国家财政,作为国家“节能减排专项基金”,不能留在电力行业使其成为垄断性暴利。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也告诉记者,阶梯电价“阶梯”部分收入不应该作为企业的垄断利润。 “应该是公用资源,作为国家财政、社会资源,我们搞阶梯电价后,那部分利润给企业了,现在等于是拿国家的公权维护、提升、保障垄断企业利润,这个概念就错了。 ”他认为,更精确的叫法应该是“电力资源消费和资源消费的累积税”。

圆桌

阶梯电价提倡公平负担

因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令电网利润增多是不争事实,这也令公众陡升疑虑:推行阶梯电价意图虽好,会否在实际操作中演变成“劫富济不了贫”?另一方面,阶梯电价的推行会否推高CPI?发改委所言“择机推出”又是考虑哪些综合因素?针对各地用电水平不同,地方政府细则如何避免“一刀切”?

带着这一系列问题,晚报记者向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力波和厦门大学能源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问路”阶梯电价。

吴力波:应跟进下调工业电价

晚报记者:对于电网部门这多增的百亿利润,您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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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力波:阶梯电价会不会成为电网部门一次大发政策财的好时机?煤炭价格、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的“三价”之争是老大难问题。这次居民阶梯电价改革,电网是希望成为有效调整其输配电成本交叉补贴的重要手段,但是因为目前电网部门高度垄断,全网的平均建设成本、各网中工业用电与居民用电比例的差异性等技术指标也是不明确的,有关工业用电成本与居民用电成本的核算同样缺乏科学数据的支撑,如果不能够在国家的监管下,在提高居民用电成本的同时合理调整工业用电成本,调整的政策偏向性肯定会受到公众质疑。

晚报记者:您提到电网希望阶梯电价成为调整成本交叉补贴的重要手段,这里说的“交叉补贴”是一个什么概念?

吴力波:交叉补贴是指从输配电成本来看,工业用电成本应该低于居民用电,而目前电价水平则是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也就是用工业电价去补贴居民电价。推行居民电价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纠正电力市场中上游发电部门、中游输配电部门与下游终端用户之间由于价格信号扭曲导致的供需失衡。

晚报记者:那您觉得按照现有方案,可以实现这样的目的吗?

吴力波:方案设计决定了政策的执行力。我们应该看到另一个层面也存在着交叉补贴,就是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补贴问题。现在各省市居民零售电价水平基本和收入水平分布一致,也参照了各个电网的平均生产成本。但实行阶梯电价方案以后,如果使用统一的基础用电量,发达省份一方面实际用电量偏高,一方面电价水平偏高,就会导致居民实际支出的增加要大大高于欠发达省份,对于当地低收入群体,就会造成比较严重的负担。所以适度提高发达省份的基础用电量水平应该是阶梯电价方案调整的方向之一。

晚报记者:除了考虑区域交叉补贴的因素外,您认为还可以有哪些方案上的改进?

吴力波:还应该对现有的阶梯电价分级制度进一步细化,比如说下限调低、上限调高,最大程度地使价格反映出消费者真实的支付意愿。还有就是阶梯电价应该辅以分时电价,更好地反映发、输、配成本,调节电网负荷。

晚报记者:您认为就现在阶梯电价推行后会否引发新一轮通胀?

吴力波:前几轮电价调整中,发改委都只调工业电价。但实际上,企业用电成本上升肯定会传导到终端产品价格上,导致价格水平的总体上升。上半年PPI连续快速上升就是CPI上升的重要推动力量。调整居民用电价格肯定会对CPI有直接推动作用,但如果这一价格调整机制真正发挥了解决“交叉补贴”的功能,工业电价就会相对回落,仍然可以对总体价格水平的上升起到抑制作用。

林伯强:阶梯电价≠变相涨价

晚报记者:现在围绕着阶梯电价改革,还存在一些争议,您怎么看?

林伯强:争议的核心其实是“涨价”,很多居民是把阶梯电价等同为涨价。其实发改委所说的“择机”就是指一种政策推出的方式,比如说如果像以往那样,首先公布一个平均每度电提价几分的方案,之后再推出阶梯电价,老百姓拿出计算器一算,还是阶梯电价合算,因为涨价的大部分让富人承担了,阶梯电价的推行可能就相对容易。再比如等待一个通胀相对比较缓和的时机,其实居民用电量占整个总量比例很小,对通胀几乎没什么影响,但居民的感性认识也需要兼顾。

晚报记者:您提出的“政策推出方式”很有意思,很多居民其实是觉得不透明、不明白,所以反对。

林伯强:是的。再比如说可以把阶梯电价设计成“有下有上”,而不是一眼看过去的涨价。也就是把第一档电价往下调,第二和第三档的电价往上调,使阶梯电价针对高收入人群的特征更加明显。如果这么做,老百姓就不会把阶梯电价看作是一个“变相”涨价的政策。

晚报记者:您一直强调,阶梯电价不是一个变相涨价的政策,是否能为我们再展开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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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阶梯电价是一种机制,它的结果和目的都不是为了电价上涨,阶梯递增电价可以为中性设计,也就是做到整体电价水平不上涨,这是技术问题,不是原则问题。但是,居民电价不可能长期不涨,如果涨价是必须的,阶梯递增电价可以把涨价更多地转给高收入群体,所以是对一般老百姓有利,比较容易被接受。这就是为什么分时电价对于节能减排可能更有效,但执行起来还不如阶梯递增电价容易为一般老百姓接受。

晚报记者:现在改革阻力主要来自中、低收入群,但按照您的说法,阶梯电价提倡的精髓是公平负担,是保护他们的,这里是不是存在一个认知误区?

林伯强:确实如此。因为只有低收入人群才明确知道其用电量和电费,富人对电价并不敏感。所以一开始还可以把第一档的电价水平设得低些。因为用电量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增加而增加,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就算电价保持不变,只要用电量逐年增加,进入更高档次的用电量也会逐年增加。按照目前居民用电每年超过10%的增长率,这一策略是可行的。

晚报记者:对于阶梯电价可能推高通胀的说法,您同意吗?

林伯强:不太同意。从两个方案来看,改革的性质还是相对温和的,电价上涨的幅度很小,大多数人保持不变的,而且是未来三年不变。当然,既然是涨价肯定会有影响,但影响比较小。第二、第三档居民电价的涨幅较高,但居民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总量还不到14%,而这其中又只有一小部分人受到影响,比例太小。特别是对农村居民来讲影响是微乎其微。

晚报记者:那您对于电网企业因此能多增上百亿利润如何看待?

林伯强:利润多增是事实,其中的一部分是拿去作为成本消耗了。另一方面,我们现行的电力定价方法本身是不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我们是以全部成本作为定价基础,很容易掩盖电力企业经营中非正常费用的支出。而阶梯电价恰恰能形成不同的细分用电市场,从经济性上说,合理的定价方式就应该根据不同细分市场的价格弹性来确定。也就是说,供电企业在追求最大利润的前提下,合理的定价策略应该是低收入居民低电价,高收入居民高电价。这样,高收入人群负担大部分高负荷时候的高成本,也可以使电力公司进行合理的出力调度,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晚报记者:您认为现有的阶梯电价方案能否完全体现您说的这种效率?

林伯强:还不够完全体现。比如说,档次分得还不够细,各挡之间价格差幅度也很小,第三阶梯的电价仍然没有反映真实的电力成本。而与效率相关的理想阶梯应该是要让高收入人群对电价敏感。对富人来讲,因为用电量大了也不在意付了多少钱,对于这部分人,只有电价高到一定程度,才会引起他们的重视,促进节能减排。

晚报记者:您提到了节能减排。现在能源供需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阶梯电价其实也已酝酿了许多年,选择这个时候推出,是否也有这方面考虑?

林伯强:可以这么说。能源价格对节能减排非常重要,由于历史的原因,能源改革的核心常常是理顺能源价格和形成合理透明的价格机制。但是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现状和特征决定了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相对缓慢。如果能源价格是由政府定价,改革能源补贴就成为能源价格改革的重要环节。

晚报记者:您说的 “改革能源补贴”是否就是指改变现有的 “交叉补贴”结构?

林伯强:说到底,阶梯电价就是改革居民用电补贴的问题。中国的电价问题非常复杂,很少有人讲得清楚。因为电价不完全是根据供电成本,许多是根据历史定价以及需要的新增费用行政决定。除了分类过细,结构上存在不同用户之间严重的交叉补贴,居民低工业高是无法反映实际电力供应成本的,也和国际惯例相背离。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居民 用电 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