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采煤
  • 新疆:煤矿将执行新的安全质量标准

新疆:煤矿将执行新的安全质量标准

2011-07-21 08:49:14 新疆日报

19日上午,新疆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议在库车召开。

 据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在全区各类煤矿,包括正常生产、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产业优化升级的煤矿中开展。计划到2011年末,全区各类生产煤矿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标准,到2013年,年生产能力90万吨以上的煤矿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其他矿井按各地2012年-2015年规划达标。对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煤矿,要依法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仍达不到最低标准的矿井要依法取缔和淘汰。

 会议上颁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及评级办法(试行)》,全区各煤矿将执行新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据悉,2010年全区有6处煤矿达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8处煤矿达到自治区一级标准,74处煤矿达到自治区二级标准,114处煤矿达到自治区三级标准。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在会上强调,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煤炭部门监管责任与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依法规范达标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中。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新疆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