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电力
  • 综合
  • 江西上半年用电量393亿千瓦时 增速居全国第二

江西上半年用电量393亿千瓦时 增速居全国第二

2011-08-02 17:15:35 大江网

8月1日,江西省能源局公布了江西上半年煤电运行情况,上半年,江西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35%,列全国第二位,超过全国平均增速(12%)近10个百分点。 

江西上半年用电量393亿千瓦时 增速居全国第二

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93.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35%,列全国第二位,超过全国平均增速(12%)近10个百分点,从单月用电看,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66.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75%,增速环比下降0.6个百分点。

江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58.86亿千瓦时,其中城镇居民用电32.81亿千瓦时,乡村居民用电26.04亿千瓦时。全行业用电3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1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4.9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而第二产业用电量285.9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43.55亿千瓦时,同比均增长2成多。

南昌用电量为江西各设区市之首 赣州次之

从增速情况看,2011年上半年,江西各设区市用电量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7个设区市用电增速超过全省平均增速,分别是上饶、赣州、景德镇、萍乡、抚州、新余、宜春。

从绝对数看,江西各设区市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依次为:南昌(60.42亿千瓦时,占全省15.37%)、赣州(49.57)、宜春(47.81)、九江(44.59)、新余(43.79)、上饶(44.11)、萍乡(26.01)、吉安(25.78)、景德镇(18.5)、抚州(16.4)、鹰潭(15.63)。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公众 态度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