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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新规 强化电力调度权监管

2011-08-11 16:15:54 《财经》

【《财经》综合报道】8日,电监会发布了《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再次推动电力调度机制改革。

《办法》规定,各电力调度机构应按年、按月事前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管辖范围内的电力平衡计划、电量平衡计划、设备检修、投产和退役计划以及电网阻塞情况、原因及措施,还应按年、按月事后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辖区内的预计辖区电力最高负荷,跨地区联络线送受电力,辖区内机组铭牌出力,最高负荷时的检修容量、受阻容量及原因、最大可调出力、备用容量等情况;以及预计用电量、跨地区联络线送受电量,辖区内机组发电量等情况。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电力调度机构向发电企业披露的内容,既包括每日事前向发电企业披露辖区内的次日全网负荷预测情况、全网发电预测情况、各电厂发电计划情况、关键输电断面预测情况、省际联络线预测情况等,也包括每日事后向发电企业披露辖区内的上日全网负荷情况、全网发电情况(如果执行峰平谷,应区分峰平谷时段发电量)、各电厂发电量情况、关键输电断面情况、省际联络线情况等。

多年以来,电监会一直表示其一直处于“无权可监、无力可监、无法可监、无事可监”的尴尬地位。7月21日,新上任的电监会主席吴新雄在电监会召开的系统内干部大会上表示“解决电力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根本之策在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关于优化电力调度监管,他要求电监会相关部门在年底前拿出方案。

据报道,在今年4月的全国电力调度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电监会正式启动了南方区域电力调度监管指标评价试点工作,采用研究编制的电力调度监管指标,对调度定点监管单位进行试评价。试评价的时间初定一年,从2011年4月开始至2012年3月止,选取广东、广西、海南调度中心开展调度监管指标体系的试评价工作。

据了解,早在2005年11月电监会已经分别制定《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报送规定》)和《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以下简称《披露规定》)。“新制定的《办法》是对《报送规定》和《披露规定》的细化和补充。”电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官员表示。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电监会 新规 强化